当人类的智慧有所不及时,神判便已这样或者那样的形式被进行采用。
人们认为神明会对审判进行干涉,比如猎巫运动时的异端审判所在审理“巫师”和“女巫”时就用了神判法,被告扔在水里如果能浮起来就是女巫,不能浮起来,沉底淹死了就是神证明她无罪。
当蛮族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立足,并接受了基督教义时就接受了神判体制,法兰西的前身法兰克王国也不例外。
在黑暗的中世纪,如果一个农民对法庭的审判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贵族挑战,但这个前提是骑士可以穿着全套盔甲骑着马,手持利刃出现在决斗场上,农民则只有一个小圆盾和一根棍棒。这么巨大的实力差距当然会让一些想要通过决斗神判法推翻裁决的农民之类的弱者却步,然而随着职业决斗者出现,一个妇女也可以指定一名同样全副武装的骑士为代替自己决斗了。
决斗诉讼是欧洲神判的一种特别方式,它所带来的益处让它在封建社会早期得到推崇,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各国也渐渐发展出通过证人、证言、证据等“铁证”判断当事人是否有罪的审判方式,它从理论上优于完全随机的神判法。
教会最初站在神学的角度反对决斗诉讼,然而早期的决斗不乏神职人员主持,神职人员参与意味着决斗的结果能体现上帝的旨意,因为上帝不会让无罪者在决斗中被击败,因此教会对决斗诉讼的反对态度并不坚决。
在荣誉与生命面前,精致的规则往往会消失于无形,就算不用上战场,武艺和决斗技巧有时能让自己免于在司法决斗中丧命,中世纪的贵族尚武之风非常流行。
但这样一来就对平时忙于生计,无法锻炼自己武艺,又请不起决斗士的平民非常不公平了,决斗诉讼死的也不尽然都是有罪的人,无辜的人也一样会死于决斗中。如果对一个现代人说,“黑暗的中世纪的决斗诉讼是司法史上的进步”,他一定会嗤之以鼻。
法官可以被收买,证人可以做伪证,再加上一个能言善道的律师,即便全世界都知道被告有罪,他也一样可以钻司法的空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也许到这个时候原告可怀念可以推翻所有判决结果的决斗诉讼了,这在21世纪是不可能的,但是在18世纪的法国却是可以讨论的。
自亨利三世以来,耶稣会士就一直担任宫廷忏悔师,忏悔是天主教信仰的一部分,新教徒是没有告诫亭的。国王和宫廷成员忏悔也不会去巴黎圣母院那样的公共场所,他们“忏悔”的内容包含了很多秘密,是不能被其他人知道的。红与黑的故事里,于连的秘密便是从一个听了瑞纳夫人忏悔的教士强迫她写的。
耶稣会的会士在法国宫廷的影响力一直很大,并逐渐形成了“虔诚党”,这些宫廷忏悔士可以影响王后、王太子、公主还有某些大臣,一起案子的判决结果,神判和人判最终结果可能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被世俗法庭判处有罪的人,在神前判决获取了决斗的胜利,最终被判决无罪。而神判结果的权威性来自于神以及教皇的权威。
七年战争后,法国的底层就一直在流传窃窃私语,这个国家是由一群没有什么能力的人统治的。
如果说西班牙王位战争法国的失败是因为遇上了战神欧根亲王,那么七年战争战败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呢?当时的人们普遍认为法国的制度存在缺陷,就连国王路易十五也想进行一次改革,而这个改革的目标指向的目标便是巴黎高等法院以及外省的法官。
一是因为战争造成的庞大军队开支,二是因为皇室的巨额花销,就便是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还是没有取消战争时期的额外赋税。
三是因为法国连续的旱灾以及各种天灾,造成粮食减产,粮食的价格又奇高,最高法院的法官请求国王缓解贫困人民的生计问题,减少过于沉重的军役、赋税,惩戒那些哄抬物价的商人,平稳面包的价格,然而国王却对这些法官予以了严厉批评。
暂且不提国王和他的情妇、亲戚们的花销,光是偿还军费欠款这一块就不能减少赋税。如果当年西班牙王位战争法国没有输,意大利北部以及阿尔卑斯山还在法国的统治范围,那么或许会好一点,失去了领土,这些土地上的木材、矿产等资源也跟着不属于法国了。七年战争又让法国的海外殖民地变少了,财政赤字日益严重。
打仗当然会死人,想不参战就多交税,这笔钱叫免兵役的人头税,高等法院的法官们属于免交的范畴。战争期间额外税收中,免兵役的人头税翻了一倍,这些法官也属于应缴纳税收的人了。法官们反对国王赋税那么重也有自己的利益考虑,并非是口口声声说的“一切为了人民”。
行政和司法之间的权力矛盾构成了国家体制危机,国王的政令和财政改革在法官那里遭到了重重阻碍。法官是个两头不讨好的角色,国王认为他们是该为自己的统治服务的,平民认为法官是该主持公平正义,向国王表达公众诉求的。
法官之间既有偏向耶稣会虔诚党的,也有偏向冉森派的,这一派与捍卫教皇至上的耶稣会会士是死敌,他们与巴黎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有相似之处,都力图限制权威的权力,但又不是完全背离正统的反叛者。巴黎高等法院不想真正摧毁君主制,冉森派也不想真的分裂教会。
男人的政治游戏本身就很微妙,它就像是一个结构复杂的钟表,需要仔细去分析、观察、聆听,不过这个时候蓬巴杜夫人死了,路易十五的第一情妇成了杜巴丽夫人。
路易十五的情妇政治一直被人诟病,当蓬巴杜夫人受宠的时候,支持她的舒瓦瑟尔公爵成了国王的重臣;第一情妇换人了,重臣的位置也换人了,大法官莫普想要对高等法院进行重组,这需要国王的支持,但路易十五也不会白白就支持他,讨好杜巴丽夫人就成了莫普的解决办法。
杜巴丽夫人出身卑微,在修道院接受了一点教育,也不知道她对上流社会的权力圈子里的水深火热到底知道多少。
虔诚党对蓬巴杜夫人非常轻蔑,却接纳了私生女出身的杜巴丽夫人,有这些在宫廷里根深蒂固的神职人员带着,杜巴丽夫人想在宫里不混得风生水起都难,就跟她初入上流社会也是被杜巴丽伯爵带着的一样。
前任宠臣舒瓦瑟尔公爵得势的时候与冉森派关系亲密,他对巴黎最高法院驱逐耶稣会士采取了姑息的态度,作为他背后支持者的蓬巴杜夫人在虔诚党那里自然就不受欢迎了。
杜巴丽夫人所处的时代和蓬巴杜夫人完全不同,当时耶稣会在法国几乎消失了,却在宫廷里还有残留,当最高法院对国王的命令一次又一次得表示反对,最终惹恼了路易十五,他将高等法院视作绊脚石。莫普改革的目的在于清除最高法院的反抗倾向,重新树立王权的绝对权威,并使得旧制度下复杂的、混乱的司法体系合理化,而他首先要做的就是驱逐这些冉森派的法官。
同意与莫普合作的检察官不全是碍于权力阴谋,也有对耶稣会会士表示同情的,法国战败和耶稣会有什么关系呢?
耶稣会是管理着教育,但就像让·雅克·卢梭说的,为什么文明的西方会被没有接受教育和文明的游牧民族征服呢?
卢梭认为,很多著作者认为,人天性残忍,需要文明加以教化才能让其变得温和,然而实际上没有什么比自然状态的人更温和的了。自然给他们定立的位置距离动物的愚昧和人类不幸的智慧同样遥远,天然的同情心约束着原始人不去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甚至他受到伤害时也不想着复仇。
新成立的社会需要一种不同于人类原始的状态,人类的活动已经开始被道德影响,在法律出现之前,每个人都是自己所受伤害的唯一裁判者和复仇者,然而这种善良的天性在社会中是不再适用的。人们之间的碰撞越来越频繁,复仇的手段也变得越来越残忍,对复仇的恐惧起到了和严酷法律一样的作用。
那些被流放的法官听说日子过得“非常不好”,就算后来路易十六上台,全面推翻了莫普改革,让那些法官们重新回到自己的岗位上,他们也不敢再和流放前一样敢违抗国王命令了。
这时玛丽·安托瓦内特成为了王宫的主人,她及其厌恶杜巴丽,将那位第一情妇送去修道院后,在法律和经济方面进行改革的重臣莫普和达吉永失去了靠山,他们被那位曾经蓬巴杜夫人宠爱的舒瓦瑟尔公爵取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