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五章 半小时(1 / 2)

第九百三十五章 半小时

“有。”钟俞补了句,“不过我没听清楚吵什么,因为楼上在放电视,不知道看的什么电视剧,也吵吵闹闹的,就听不大清楚。”

“你听到楼上争吵是几点钟?”

这时,所有人将目光投向她。

钟俞想了想,“十一点半左右。”

“你确定是十一点半,没有超过十二点?”

“确定。”钟俞肯定道,“我男朋友也听到了。”

“询问完毕。”秦聿非常快地结束了提问。

听到这番询问,很多人不知道意味着什么,推翻公诉方证人的证词有什么用?改变不了邱承望杀人的事实。

唯独公诉人神情冷肃,放在桌下的手握成了拳头。

很快,其他人就知道有什么用了——

“审判长,被告人是在与被害人的争吵中动手,根据证人钟俞的证词,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争吵发生在5月8日案发当晚十一点半左右,即被告人是在5月8日十一点半左右用厨房的菜刀连砍数刀致被害人身亡,故而被告人杀人当在5月9日零点之前——”

秦聿从文件夹中取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被告人的出生日期为5月9日,即5月9日零点前,被告人邱承望未满18周岁,为未成年人。”

全场寂静。

片刻后,一片哗然。

隔壁法庭都被惊动了,面面相觑,不知道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便是不懂法律的人都知道未成年犯罪和成年犯罪的区别,单看最高刑罚中,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就知道,未成年是法定从轻判决的情节。

如果邱承望被认定为未成年犯罪,就意味着他不会被严惩。

可就差那么半个小时吗?或许半小时都不到,这不是钻法律空子吗?

旁听席中喧哗更甚。

审判长也愣住了,没遇到过这么巧的事,而这个巧合造成的震动让现场都乱了套,“请保持安静!”

他敲法槌,等法庭安静下来,异常严肃地询问秦聿:“你这个身份证复印件是真的?”

“审判长,起诉书上应当有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秦聿提醒道。

审判长反应过来,马上翻开起诉书,上面赫然写着邱承望的生日是5月9日,这是做不了假的。

他还默默算了下周岁,5月9日的生日是十八周岁没错。

眉头皱起。

这对案子的影响可以说是颠覆性的,直接影响量刑,必须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