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8章(2 / 2)

开发商说了,“我们投资了3个多亿进去,每天光利息就6万多。而且我们还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p>

迄今为止长达两年半的协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p>

若按货币安置,由拆迁户投票选择的评估机构评估出的补偿价格差距过大,双方均称为达成协议作出了很大让步。梅佳接受安置房位置上的左右移动,“不一定非得在原来的正中心”。而开发商则表示可大幅提高货币补偿金额或在产权调换结算差价时给予优惠。双方均承认一度曾几乎达成协议,“文本都准备好,就差签字了”。但梅佳最终没有签字。她觉得开发商“不值得信任”,对签了字的协议今后能否兑现“很怀疑”。当被问及,只要签订的协议合法,若开发商不兑现,可以起诉,依法维权时,梅佳说:“我经商这么久,从来不相信打官司!你去打吧,拖上个几年,最后赢了官司输了钱。”</p>

开发商公司觉得自己很委屈。“搞不懂梅佳,我们始终没明白她的真实想法是什么!都说开发商强势,可我们谈那么久,她一直处于主动。谈的时间、内容,甚至我们这边出的人,基本都按她的意思在办,我们感到她才没有诚意。”</p>

协商期间,应开发商和梅佳的要求,作为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也介入进来,在双方间进行沟通协调。房管部门一直在力促双方达成协议,但丝毫不掩饰对梅佳的不满:“她显然没有诚意。”</p>

开发商向国土资源厅提出拆迁行政裁决申请,要求裁决被申请人黄老武限期搬迁。国土部门经审查后决定受理。其间,为“化解拆迁矛盾,促进协议搬迁”,房管局曾一度中止裁决,要求双方进一步协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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