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迅速追究有关执法和监管人员责任…….</p>
总理在听完汇报,沉重的道:“听了调查情况汇报,我们看到在黑砖窑的每一根烟囱下面,犯罪黑数仍在不断增长,窑工的苦难仍在延续,而所有失踪孩子的家庭仍在焦灼地等待。我们不禁要问,那些面对着苦难的画面仍然无动于衷的人,那些看到了违法犯罪现象却不会愤然而起的人,那些对自己的懈怠和失职毫无歉疚的人,他们是否还有资格坐在地方官员的太师椅上?三江黑砖窑不会永远那样黑下去,因为我们的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不会答应。”</p>
他郑重的表态,“渎职失职官员必须为公民悲剧负责,被黑砖窑击穿的文明底线等待修复。在国家与公众之间,我们需要重申一些常识:个人之恶,从来就不曾消亡。国家之善,即在于以公共名义,遏制个人之恶。不得不承认,黑砖窑累积的罪恶,最刺人耳目的,并非个人之恶的极度暴虐。而是那些接受公民委托,担当保护之责的官员,如何背信弃义,如何临阵脱逃,如何自私自利,将垄断的公权败坏成公民权利的惨剧。今日的局面,定要有人负责。这不容含糊,也无从商榷。许多人议论,许多人分析,写下各种各样的理据,要为事件找到出路。可是,这不是一道复杂的社会分析题,只是一道简单的文明判断题。那些普遍的愤怒,已经标定底线,也给出答案。社会创制法律,每一个乱法者都要伏法;公民委托政府,每一个玩忽职守者都必须解职。这是社会恢复秩序、维系信心的基本前提。在这场人道灾难中,无良的黑窑主、暴虐的包工头、邪恶的拐骗者、凶残的打手,一个也不能宽恕。还有那些官员,散漫的、失职的、贪腐的、丧失责任心的官员,没有理由强j民意,霸权占位,必须接受道义的谴责与政治的追惩,以及民众和法律的问责。”</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