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1 / 2)

不过林默这么一说,他们就更加期待林默会怎么解释了。</p>

这时候林默继续说道:“首先,江书萱家里,她的妈妈在聊天的时候怒吼:‘你真累了,那你就跳啊!’这明显是鼓动江书萱去紫砂。”</p>

“同时,陈安民的爸爸,陈国栋说的一句‘要是你真累的话,怎么不学死在桌前?’这一句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p>

江母,陈爸已经完美达成了鼓动孩子去紫砂的意向。</p>

那么,为什么说他们是教唆自杀呢?”</p>

林默顿了顿,再度吸引了一波关注后,才说道:</p>

“杀别人可以是犯罪,那么杀自己怎么不能是犯罪?”</p>

“在父母的鼓动下挑唆下,江书萱和陈安民两人完全可以达成‘我杀我自己’的行为。”</p>

“而后续,两个孩子真的就实施了‘我杀我自己’的行为。”</p>

“所以我认为,江母,陈国栋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挑唆杀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要件。”</p>

林默说完好几秒,大伙们的都还是懵逼的。</p>

尤其是,“我杀我自己”这句话一出来,大家直接就懵了。</p>

百分之九十的律师也都懵逼了。</p>

什么玩意?</p>

我们听见的还是人话吗?</p>

罗大翔直播间内。</p>

“林律师这说的是啥,我杀我自己,也是犯罪吗?”</p>

“不清楚啊,我杀我自己,跟紫砂有什么区别?”</p>

“这...我们没学过法律啊,或许真的有区别呢?”</p>

“感觉林律师这话好熟悉,感觉是弱智吧的人才们才能说出来的话....”</p>

“同理,感觉有大学问在里面,但是仔细想想又不对劲啊。”</p>

同一时刻,所有的观看直播的法学生们,律师们,都在讨论这个挑唆“我杀我自己”</p>

一时间,就连他们也都搞混了逻辑。</p>

“我杀我自己,也是杀人,别人挑唆我杀自己,这样犯罪也是合理的啊。”</p>

“等会,让我理一理,这不对啊!这里面有逻辑错误!”</p>

“哪里有逻辑错误?很合理啊,挑唆杀人的所有构件都符合...”</p>

“妈的,一群蠢蛋啊,这肯定不行啊,林律师在胡说忽悠对方律师呢。”</p>

“哪里胡说了...”</p>

“这个...等我分析一下。”</p>

实际上,发言的大部分都是没有太多实践经验的法学生,懵逼也是应该的。</p>

但是大部分精英律师,和法官们只是分析了一下,解析了其中蕴含的双重逻辑,就瞬间找出了逻辑漏洞所在。</p>

罗大翔的直播间内,也有许多的人在问他,林默这个说法能不能成立。</p>

他没有直接回答。</p>

因为他知道,这是不可能成立的。</p>

想着,他不由的笑了一下,不是笑林默乱说话,而是觉得林默实力强大。</p>

他理了理就理解清楚了。</p>

“我杀我自己”不是就紫砂嘛。</p>

紫砂在法律上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被视为对个人自身的行为,没有对其他人的造成危害。</p>

林默将其复杂化就在这个“我杀我”上,硬是不说紫砂,要改成“我杀我自己”,同时还增加了挑唆杀人,更给逻辑线复杂化了。</p>

所以想要反驳的话,就得先理顺两层意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