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城,吴府。
吴灵早已经知道了沈轩要请来,连忙吩咐丫鬟小红为自己重新梳妆打扮。
她已经记不清楚沈轩多久没有前来了,总之,心里的那种想念却是在与日俱增,久久缠绕,未能离去。
刚刚准备好一切,沈轩便已经和吴忠回到了府上。
吴灵羞答答的出来,看上却更是更加妩媚动人。
吴忠吩咐下人备酒,吴夫人却是轻轻扯了他几下:“老爷,人家小两口久别重逢,你就不要去掺和了。”
再看看女儿是那般眼神,吴忠瞬间会意:“也是,也是,这喝酒的日子以后多的是,又何必急在一时呢?”
沈轩也不强求,只是假意客套了一番,便与吴灵往内宅而去。
小红在吴灵的卧房里面,早已经备好了美酒,待二人进去之后,却是退了出来。
吴灵站起里,看着沈轩,多日不见,心里说不出是委屈还是难过,眼泪却是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夫人,为夫这不是回来了吗,你为何要如此难过啊?”沈轩擦拭着吴灵的眼泪,笑着问道。
“奴家以为再也见不到你,那个时候,白卫大军将义军团团围住,奴家没日没夜都悬着心,后来,你又去了蛮族,
奴家便更是担心起来,蛮族换了大王,听说这个大王性格暴戾,凶残,所以奴家才……”
吴灵只是不停地流眼泪,好一副楚楚可怜模样。
“夫人,为夫早跟你说过,为夫命硬,会遇难成祥,逢凶化吉的,今天是一个大喜日子,你也不要太悲观了,先喝酒庆祝一下。”
沈轩捧起了吴灵的脸,却是一脸的温柔体贴。
二人坐下,吴灵亲自为沈轩把盏,自己却是喝得很少。
沈轩也并不在意,女人少喝点酒,对身体有利无害。
渐渐地,天色暗了下来,到了掌灯时分。
蜡烛的跳跃下,吴灵的那张脸,红灿灿的,特别迷人。
都道是小别胜新婚,沈轩和吴灵已经不是小别了,他们是久别重逢。
喝着酒,看着吴灵的一颦一笑,沈轩心里很快便有了想法,于是嘴上念念有词:“态浓意远淑且真,
肌理细致骨血匀,状似明月泛云河,体如清风动流波,一个字,美,三个字,美极了……”
“相公,你又笑奴家了?”吴灵知道沈轩在夸自己,但沈轩的眼中却含有调戏之意,不免又是脸红。
“夫人,为夫可是真心在赞美你的美丽,没有一丝虚情假意。”沈轩放下酒杯,一眼不眨,认真看着吴灵。
吴灵觉察到,这目光中有火,像要随时能够烧起来一样:“夫君,你已经喝了不少酒了,还是多吃一些菜吧1
吴灵永远记得,云弈县闹水灾的那段日子,县衙们都没有吃的东西。
是沈轩从沈家寨弄来了粮食和野猪肉,帮助他们一家度过了饥荒。
沈轩这一刻,对吃并没有太大的要求,看着吴灵,却是坏坏一笑:“夫人,你不知道,秀色可餐吗,为夫就想吃了你。”
“不要嘛1吴灵的脸又是通红一片。
女人说不要就是要,沈轩深谙这个道理。
想也没想,沈轩便已经站了起来,拉过吴灵,便往床边走去。
沈轩自己都想不到,为何精力如此充沛。
若是往日,吴灵一定会满面娇羞,半推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