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斗狗了(2 / 2)

胖子就是故意要造成这么个结局的。

目下基本上,理顺了政治和经济利益的划分,接下来当然就是铁板一块,一直对外丧心病狂的剥削压榨了。

高方平怒敲堂木道:“带反贼孙安上堂。”

孙安本身或许不是怕死之人,但是此番大势去了后没必要在挣扎了,而且高方平答应确认自首,可以免除死罪。此点算是从死到生,居然让孙安燃气了求生的欲望。

在加上他本身来说和柴继辉没有什么感情和交情,也就是共同的利益走到了一起。孙安始终认为此番战败乃是因为柴继辉的优柔寡断,于是就记恨了柴继辉,都不等老裴用刑,孙安把柴家的事招了个底朝天,但凡他知道看到猜测到的东西,全部说了出来。

当堂对质的时候,柴继辉牙齿都咬出了血来,说孙安是条疯狗,反贼的话不能信任。

柴继辉表示:老子根本不认识孙安,不知道这个反贼为什么会出现在柴家。

但事实上这样的否认相当无力,孙安所说出的关于柴家的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可以证实,可以对上号的,譬如柴继辉身上有几块胎记长什么位置,孙安都能说个明明白白。

于是当众扒光柴继辉,确认孙安是对的。

无奈之下柴继辉勉强承认了认识孙安。却继续狡辩和孙安没有深交,不知道孙安的来历,只因看他武艺高强是个好汉,于是留在府里做客,尽地主之谊请孙安泡温泉,所以孙安知道胎记。

其后孙安拿出的一封书信,信中柴继辉自以为聪明,什么也没写,只写了:“我兄孙安既志同道合,请来高唐一聚有要事商议。”

裴炎成这个“书法家”亲自鉴定这是柴继辉的笔记,既如此,写这封信的时候,孙安已经是刑部在册的反贼通缉犯,于是,柴继辉写了“孙安”这个名字就表示他认识孙安,请来了府里,窝藏反贼的事实基本被认定,变为了铁案。

虽然孙安最终也未能有证据证明柴继辉和大名府的卢俊义勾结造反,也不能证明城门攻防战是柴继辉下令展开的,更无法证明城外煽动流民闹事的人和柴继辉有关系。但是这些都不重要,高方平和裴炎成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窝藏反贼孙安,战争状态下知情不报做实,造成高唐重大事件、险些导致破城,导致一百多差人战死殉国。罪大恶极,然而……不能斩立决。

因为柴继辉的“谋反罪”无法认定,那就只能认定“窝藏反贼”,窝藏反贼是重罪,却不代表一定就参与谋反,这个地方有得扯。当然如果遇到决断的官员,斩了也问题大不到哪去,可以去京城撕逼扯犊子。但是无奈,裴炎成并不想在这事上作为,不想进京去当着皇帝,和举着单书铁卷进京告御状的柴进撕逼。

于是由此一来,仅仅坐实窝藏反贼罪,裴炎成解读:这个罪名在太祖皇帝誓书的除非范围。

高方平试图混淆视听,以“一个馒头能引发血案,一张卫生纸可以引发地球毁灭”的手法,想忽悠老裴签字,以便干掉柴继辉。然而老裴不是昏官,比鬼还精,拒绝签字认可。

无奈之下,高方平也只得留下了柴继辉的性命,一敲堂木道:“柴继辉窝藏反贼,证据确凿,犯罪逻辑清晰,事实认定贴合案情无瑕疵,其本身具已认罪,所造成之后果极其严重血腥,理应定为首犯秋后问斩,但其有族谱证明身在太祖皇帝誓书保护之下,本官认定其有罪,却无法判决。作为钦犯,柴继辉择日押送博州,后转刑部,交由朝廷做出公正的判决!家主柴皇城死亡了,依照柴继辉身为长子嫡子,自然继承家业和家主。所以即是说,此番柴家家主罪行严重,家产则依大宋律查抄,由高1唐县衙执行。”

裴炎成很满意,表示认可判决,于是签字了。

否则的话,虽然是高方平主审,高方平拥有司法权,但是如果裴炎成这个监察不认可,那就又有得扯犊子了,某种意义上就代表案情存在瑕疵,判断存在模糊之处。

“孙安。”高方平再次敲下堂木喝道:“你前番作乱,在陈1留县造成国朝重大灾难,乃刑部在册特级通缉犯,此番又于高唐制造血案,罪大恶极。但念其迷途知返,有自首情节,并提供线索帮助高唐破案,存在事实有功。本官依大宋律免除其死罪,判处五十杀威棒,其后发配信安军戴罪戎边,有生之年不释放,终身不得回归内地。”

裴炎成铁青着脸,绝对不想放过孙安,但是既然高方平主审,认定了他的自首情节,提供线索配合破案的功劳,这两个因素在,基本上高方平判决略轻,却也算是合格。

县衙捕头薛元辉红着眼睛,他曾亲自在城门血战,手下死光了,然而如今主犯孙安的死罪却在小高的手里免除了。于是薛元辉非常的悲愤!

薛元辉这家伙是个蛮有趣的人,在水浒之中是高廉的心腹武将,以炮灰的角色出场,和梁山军对阵的时候,单挑小李广花荣,被花荣用计击杀了。尽管是炮灰,也基本是死得其所,为国捐躯的典范。和那个在陈留县被贼兵吓跑而掉了脑袋的黄都监,是绝对的两种人。

身为高廉的心腹,高方平相信薛元辉这家伙没有多清廉,却是一个相对合格的朝廷鹰犬,没错,他的老大高廉也是,能力是有的,和梁山战的也算是有声有色,一点也不怯懦。

此番城门攻防战,士气如此旺盛,某种程度上也得感谢高唐县的三大都头:薛元辉、温文宝,于直,这三个高廉的爱将都是狠人,功不可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