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说:反正我有种直觉,这个事情没那么简单,我甚至都怀疑徐志仁不是失踪这么简单,对于徐志荣这个人的人品,我是最清楚不过的,我真的不想和他有任何的牵连,既然徐志荣找的是金鑫建设公司,你们可以找金鑫建设公司施压,让他们继续把剩下的活干完吗?</p>
岳晴说:我不是没找过金鑫建筑公司,他们也确实有责任将这个事情担起来,可是他们就是一个空架子的皮包公司,就依靠像徐志荣这样子的承包商给他们交几个点管理费过日子,真要把幸福3期剩下的任务压到他们手上,我们担心他们无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完成,到时候没办法向已经预售的卖房子能交付房子,到时候对公司来说又是重大的危机,看你这乌龟啥项目基本上已经完工了,只需要留下一少收货人进行收尾工程就行了,你不帮我的忙,谁来帮我的忙?</p>
林长生非常的为难,岳晴对于她来说确实有知遇之恩,当年他还只是徐志荣手下的一个小包工头的时候,多次在马炳彪面前说好话,推荐他,最近也帮他拿到了乌龟山项目的承建合同。这次徐志荣引发出来的危机,对源泉公司的打击不可谓不大,本来徐志荣的建设速度又慢,出事以后,工人们全跑了,目前已经停工小半年,不找一支成熟的建筑队,加快进度,确实难以赶在不足一年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不能按期交房,业主们再闹起来,又会产生一次更大的危机,作为受过岳晴恩惠的长生来说,确实在这个时候应该帮他一把,他目前是最适合的人选,有现成的队伍,就承包着源泉公司的另外一个项目。但问题是他早就和何东升规划好了要将乌龟山项目的工程队全部迁往罗家镇,开始罗家镇项目的建设。这使得他左右为难,这个时候如果得罪了源泉公司,不但乌龟山项目的审计决算和资金拨付会面临着源泉公司的故意找茬和刁难,今后也就失去一个重要的资源,毕竟马炳彪的源泉公司在本市的房地产开发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关键是岳晴亲自出马请他帮忙,他真的不好意思拒绝。</p>
长生想了想说:这样吧,岳晴姐,既然你已经提出来想让我接受幸福三七的事,我也有几点要求。一是对前面徐志荣所干的那些工程进行一次清点审计和质量检测,然后与金星建筑公司把所有的账目都算清楚,解除承包合同,我不想与徐志荣和金鑫建设公司有任何的瓜葛,我知道这个事情很复杂,但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因为时间不等人了,必须赶在2009年春节前进入工地,连春节也不能放假,加班加点工作,应该差不多可以赶在原计划之前完成毛坯房的交付,这对你们的压力就小的多。二是根据剩余的工程量,与我们月明山建筑公司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样就避免了今后的纠纷,我知道你们目前刚渡过危机,我也不以赶时间为由进行加价,就按原来徐志荣与你们源泉公司签订的基础价格,重新签订一份合同。三是必须保证资金到位,这个为期两年的工程,到目前为止只剩下11个月,资金如果流转不畅,是没有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如果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责任由源泉公司负责。四是现在就打5000万资金过来让我进钢材,反正乌龟山项目目前还有一个多亿的资金没有支付,你们也不用担心,就当提前支付部分资金。目前乌龟山项目的钢筋预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月明山的预制基地现在已经空出来了,正准备给罗家镇的项目预制钢筋,可以趁你们对幸福3期徐志荣的项目进行审计解除合同的这段时间内,大量的预制钢筋,加快工程的进度。春节的时候我也不能放他们回家了,只能让他们在工地上过年了。我这样子边干边招人,才能确保两个项目都能顺利完成。</p>
林长生在提出自己的条件后,岳晴立即向马炳彪汇报,马炳彪立即召开了股东大会,讨论林长生提出的条件是否可行。按理说林长生的条件是没有过分的要求的,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在于林长生提出来要审计清算终止与金鑫建设公司的合同,这个手续比较复杂,马炳标原计划是想让林长生直接接手金星建筑公司的合同,这样就省去了不少麻烦,但林长生做事严谨,出于对自己的保护,这样做也不是没有道理。</p>
股东们一致认为这个方案可行,虽然审计工作会耽误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但月明山钢筋预制基地可以提前预制钢筋,乌龟山目完成以后全体人员可以直接转入,而且从乌龟上项目的进度来看,这是队伍相当的战斗力,应该可以挽回前面损失的时间。见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马炳彪安排老童开展对金鑫建筑公司的审计清算工作,让岳晴通知林长生立即开展钢结构预制工作,让财务调集资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