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拿起手机摔门出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黄毛男朋友高乐。
有一个谎言被戳破了。
有一道伤口划破了他的心。
他张了张嘴,最后什么话都没说出来,他现在脑袋里一团浆湖。
坐了许久,待天渐渐黑下来以后,他才回过神,拿了钥匙出门,在街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报了一家火锅店的名字。
出租车师傅是一个女师傅,她在放电台,竟然有大魔王的声音。
节目已经谈到一半了,她们谈到了一本书《解忧杂货店》。
他没怎么听进去。
他现在心里一直在想这女朋友说的话。
直到他听到,橙子夫人说“这本书有段话我记忆深刻,他说,人与人之间的情断意绝,并不需要什么具体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是因为心已经离开,才在事后编造了那些借口。因为倘若心没有离开,当将会导致关系破裂的事态发生时,理应有人努力去挽救……”
他回过神,望着电台,“倘若心没有离开,有人努力挽救——”
今天这一番话,算是说开了。
他一直担心分手,但这一段关系即将破裂时,做出努力挽救的却是她。
她的心还没有离开。
这段话写的真好,让他在懵懵懂懂之中,忽然明白许多。
他下了出租车,旁边有一家书店,他进去买了一本书,然后进入商场,到了一家火锅店,她正在一个人吃,他坐在她对面,“我答应你,就这一次了。”
他们吃了火锅,回了家,他专门看了电台节目里提到的那一章。
然后——
作为乐队的一员,他很好奇,这披头士是什么乐队,书上写的煞有其事,又是去岛国演出,震惊岛国,又让一个大男人听到他们去岛国演出这事儿就哭得泪流满面。
夸张了吧。
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因为作为一名从业者,他听过的乐队专辑不在少数,对于历史上知名乐队也了如指掌,从来没听说有过这么一支乐队,而且有这么夸张影响力的,更没有。
然后,作者还写了这乐队解散前演唱会彩排和现场演出影响组成的纪录片《顺其自然》。主人公就从这纪录片中,从乐队解散中领悟到了他喜欢的那句话。
这更不可能了。
有这么大影响力的乐队,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支乐队肯定是杜撰的。
不过,他不得不佩服这作者。
为了写部,杜撰了支乐队,还写了不少歌名。
这煞有其事的劲儿,他差点以为真有这么一支非常牛皮的乐队。
真够牛掰的!
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再杜撰一支歌曲,要是这还能杜撰,他高乐愿称这作者为神。
他也是手贱,顺手就在音乐平台上搜索了一下披头士乐队。
然后——
弹出一个《etitbe》顺其自然,披头士乐队。
“草!”
他直接从躺一个仰卧起坐起来,不会真有这支乐队,真有这首歌吧?
他记忆混乱了?
他孤陋寡闻了?
他疑惑地购买,播放。
然后——
“……ahebreedpepe(当世界上所有伤心的人们)ivgtheree(都同意)thereibeabe(会有一个答桉,顺其自然)……”
大魔王!
这是大魔王的声音!
绝对错不了!
还是吉他弹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