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路上(2 / 2)

“别拽我头发,你松手!”

“你先松开我头发!”

“我数三二一,一起松手。”

呼,飞行继续,夏格轻叹一声,这个时候他突然怀念起弗洛斯特,他们只需要利益就能合作,至少不用互相揪头发。

耶梦加得虽然在龙王里属性不强,但她能找到一切东西的“眼”,从最弱的地方施以重击,将其瞬间摧毁,不需要她上去肉搏,只需要辅助就行,考虑到人世间还在冷却,胜算每增加一点,他都会轻松一些。

“烦人。”夏格毫不客气地说。

夏弥给了他一个白眼,对方是碎发,自己是长发,伤敌一千自损一万,所以她好龙不吃眼前亏选择息事宁“人”。

“为什么要把战场选在那里呢。”

就像撒完欢儿的小猫,精力耗尽之后开始考虑正事了。

“秘党在这个国家的触手较少,而且当地和本土混血种组织正在和秘党就三峡的问题扯皮,尽管我有意控制言灵的爆发方向朝着天空,但是动静还是太大了。”

“手痒?”

“消除痕迹。”

“塔克拉玛干沙漠那边人烟稀少。”

“沙漠没办法留住赏金猎人几个月。”

“极地呢?”

“你比我更清楚那里可能沉睡着什么,画蛇添足就麻烦了。”

夏格盖棺定论“综合来看,那里是不错的选择。”

“你杀了康斯坦丁并且取而代之,离诺顿越近他苏醒的可能性就越高,他是我们几个里性子最像黑王的,无论暴虐还是冷酷都无出其右,但是从漫长时光以来康斯坦丁都未被吞噬可以看出,他最在乎的还是他弟弟,你们只能活下来一个。”

感情永远是人最大的束缚,连诺顿那样的王者都不能免俗,康斯坦丁陪伴了他一次又一次苏醒和沉眠,以千年为单位的寂静里只有他们相拥取暖,事到如今,孤身一人的诺顿可能连撤退的理由都没有了。

只有忘我的厮杀才能遗忘那份痛苦,只有夏格的血才能成为祭奠的贡品,当逝去的无法重来,留下的就只剩复仇的怒火。

“未来还有更可怕的东西准备苏醒,那是连我们都要退避的恐怖,黑王死前说过祂会回来,而在我印象里,祂从不屑于说谎。”

这才是最让夏弥担心的事情,四大君主和混血种一起杀死了黑王,如果说混血种是反抗的话,那他们几个就相当于背叛,到时候肯定先被清算,二五仔毋庸置疑是最招人恨的。

龙族制订了玛雅历书,预言2012年世界将会毁灭,一切化为虚无,当席卷世界的灾难来临,连龙王都是其中的争渡者。

夏格沉默不语,他肯定是不希望世界毁灭的,那到时候因为立场,他势必也要和黑王敌对,问题是时间算不上宽裕。

他看着系统里的[次元传送]若有所思,有关龙族的历史里,尼德霍格从来都是以无敌的形象出现的,至少要成为序列4的半神,夏格才能真正放松下来。

实在不行就带着绘梨衣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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