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字!好字1
一位管家模样的人手里拿着经卷,不由得连连称赞。
连续两天,周昂一早起来就去翎州城里的各处寺庙与道观游览,约莫中午时分回家,开始抄写《金刚经》,除了下午吃饭时会被打断一下,其它时间就是一直在那里认真地抄写——在初步总结出一点点规律之后,他抄经时已经可以做到很快就进入那种奇妙的状态。
而在这种状态的加持下,即便每次都只抄写到天黑便止,他也依然可以游刃有余地每天抄写出两份经卷。
也就是说,他可以用半天时间,就抄写出一万字!
而且字迹工整漂亮,毫无错讹之处。
于是,只用了三天,他就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第一份计件工作。
而今天一大早起来,他先就带上自己的工作成果,来到了靖安坊陈家,准备先把自己的工钱结算一下。
到了门口说明来意,他很快就被门子带进去,但这次却没有去周昂上次来时去的那间花厅,而是到了一座小院里。而负责这件事的人,也已经不是他的那位世伯陈靖,反而换成了面前这位管家模样的人。
等前面的一个读书人不那么顺利地交上了四份经卷,轮到他,经卷一递过去,立刻就博得了那位“审稿人”的称赞。
五份未经粘合的半成品逐一翻看过去,那人是越看越赞,等到所有经卷全都看过一遍,那人回头笑道:“少兄真是一笔好字啊1
周昂闻言笑了笑,道了声“过奖”,然后把剩下的纸、两支未曾动用的羊毫笔,以及剩下约莫三分之一的松香墨,都递了过去,道:“这是剩下的。”
那人愣了一下,旋即失笑。
“少兄是个认真的人!竟诚实至此1
他笑着赞了一句,然后道:“这些东西,笔且不说,无论少兄抄写了几份,府上都不会再收回,若是不够,甚至还可以再来龋这纸和墨若有剩余,少兄便尽管留着自用就是。既给了,也是不会再要回来的。”
周昂恍然,笑着点了点头,道:“如此……多谢了1
那人笑笑,坐下提笔问了姓名,先写一张揭帖,附在周昂送来的五份经文上,然后又拿过一张用了花押的小纸来,写上:着即结经文五份,合钱二百五十文整。
写完了,他又取一卷纸、一锭墨,加上那张纸,递过来,等周昂接过去之后,取出花名册来,一边把笔递给周昂,指着让他签字确认领取了一份纸墨,一边道:“西厢房里便有一位账房在,少兄待会儿出去,自领了润笔便是。”
周昂签了名出来,到西厢房里把纸条一递,果然就痛快地结算了一串青钱。
二百五十个铜钱,圆形方孔,用绳子串成一串,掂起来很有手感,看上去很有质感——周昂也不怕人家账房笑话,就在当面用手扒拉着逐一清点了一下。
二百五十文,一个不少。
道了谢出来,站在廊子下迎着日光,他忍不住把手里的一串钱举起来,认真地打量了片刻——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赚到的第一笔钱。
甚至也完全可以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次见到钱。
据说这铜钱并不是全铜,而是几种金属按照一定的比例兑到一起融化后铸成的,当然,铜应该是占大头的,不然就应该叫锡钱或铅钱了。
但融铸铜钱的所有金属里,铜却肯定是最贵的一种。所以各种金属在里面所占的比例到底是多少,就不大好说了。
反正大家都管铜钱叫“青钱”,绝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看上去已经不是铜应该有的那种红金颜色,反而是一种冷青色。
二百五十文的一小串拎在手里,果然是“青蛇也似的一串钱”。
把钱放到衣襟里,抱着纸墨与两杆笔,他没急着第一时间回家,而是转道先去了崇光坊——上好的大米,现价五十四文一斗,童叟无欺,米质不霉不潮,光洁如碎玉。
选了一间门脸大的粮铺,问清了价格,周昂小心地解开绳子,数着数儿,撸下五十四个钱来。于是,新鲜到手的铜钱离手,塞在腰里带了一路的粮袋子里,装了一斗上好的大米。
等回到家时,母亲和妹妹却好不在,无人分享这种收获的喜悦,他只好先把东西都放到自己书案上,留着待会儿中午回来再全家高兴一下,然后简单收拾一番,身上第一次揣上了十几枚铜钱,又出了门。
找人还是要找的。
虽然几天过去,他已经有些越找越失望,偶尔午夜梦回自己把自己吓醒,也会下意识地忍不住幻想:万一那狐妖吸干了我的阳气,已经转移地图了呢?
但每一次,理智都会帮助他收束并掐灭这种心存侥幸的幻想。
即便幻想得成,即便现在就明明白白的知道,那狐妖已经离开,且永不再来,他也绝不会放弃对那个中年人的寻找。
因为他确切的知道,这个世界是真的有妖怪的!
这个走了,谁敢保证自己不会在某一天忽然遇到下一个妖怪?
在一个有着打破了正常人类能力极限的人或妖存在的世界上,毫无疑问,这种超越极限的力量,绝对是值得被追逐的!
甚至比功名利禄更值得拥有!
再加上自穿越以来,在打太极拳,以及抄写经文的时候,自己进入的那种奇妙的状态,也实在是让人心生向往——他觉得,那顺着自己周身上下所有毛孔吹入骨髓的凉风,很可能就是这个世界有着超凡存在的基矗
而自己身上那种状态的存在,就说明自己已经有了那个基矗
这种情况下,只要还有一线机会,当然要努力去寻找到那个能辨认出妖气的人,并尝试一下,看能不能有机会接触到这个世界潜藏在正常社会表象之下的神秘内在。
…………
今天兜里有钱了,他去的是翎州城最著名也是规模最大的寺庙。
报国寺。
就是陆春生和陆进父子俩为人家杀猪的那个报国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