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其起源和发展历经了多个朝代的演变。三省,即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而六部则包括吏部、兵部、礼部、刑部(原称都官)、户部(原称度支)和工部。这一制度在隋文帝的统治时期被正式确立,旨在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及执行。</p>
在隋文帝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之前,这一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化过程。尚书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秦朝,当时秦朝统治者在少府下设置了主管典籍的尚书,这一官职被后世沿用。到了西汉时期,汉武帝通过设立内朝削弱了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权力,而尚书及中书谒者则负责沟通内外朝的事宜。</p>
东汉时期,尚书台作为统领百官政事的机构得以设立,尚书台的长官被称为尚书令。然而,此时的尚书台仍归少府管辖,其权力有限。东汉末年,曹操自己担任丞相,将原本属于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移至丞相府下,同时将汉武帝设立的内朝转移到外朝,标志着尚书省建立的开始。</p>
曹丕上台后,为削弱尚书等官职的权力,以曹操设立的秘书省为基础,设立了中书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同时,曹丕还将秦朝的散骑和汉朝的中常侍合并,称为“散骑常侍”,并设立散骑省,与禁省共同保卫皇帝,并制约中书省的权力。</p>
到了东晋司马丕执政时期,禁省和中书省被合并为门下省,设置了侍中、给事黄门郎、给事中、散骑常侍等官职。此时,门下省已经成为参与决断军国大事的重要行政部门。在北朝时期,门下省的地位更加重要,成为最为关键的行政部门之一。</p>
在南北朝的后期,门下、中书、尚书这三个省虽各有职责,但并未形成有机的统一体。这三个省的长官都被尊称为“宰相”,然而,随着朝代的更迭,他们的权力范围也随之变化。</p>
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废除了北周所设置的六官制度,恢复了汉魏时期的旧制,设置了太保、太傅、太师三师,以及司空、司徒、太尉三公,并重建了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和内侍省五省。然而,三师和三公都更多地是象征性的职位,不掌握实权,只有德高望重的老臣才能担任。真正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是五省中的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p>
门下省作为谏议机关,主要负责对政令进行审查,纠正皇帝诏令中的失误,以及驳正臣下奏章中的错误。其长官为纳言,共设两人,次官有给事黄门侍郎、谏议大夫、直散骑常侍、散骑常侍等,他们共同负责这一职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