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六年三月末,大汗铁穆耳召集在大都诸王和重臣到大明殿议事。众臣朝贺后,他看看阶下众人,不禁心中黯然,虽然入殿议事的大小宗王有二十余人,但是其中多数已经空有其名,手中无兵无权,再难显当年大汗一声令下,各地宗王领千军万马纷纷来朝的盛况了。
在先祖铁木真立国之初,沿袭了游牧民族的传统的家产分配习俗,先后将三十多个草原千户和牧场授予宗室,形成了所谓的东、西道诸王兀鲁思。
受封诸王世代拥有千户部民及私属,能够擅自发布政令,自铸虎符,任命属官和将领,可以专杀臣民,“杂讯”官吏。同时诸王还拥有数量众多的的投下军队,自行管理投下站赤,征收领民差发以及属地税收。他们享有高度自主的军政财权,其封地宛如独立王国。
到窝阔台主政时期,在汉地施行五户丝食邑分封制度。按照规定这种分封是“赋为二等”,治权归有司,由诸王投下和汗廷共享其权益。这实际上是大汗在承认诸王宗亲的军前战场所得利益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其自主权,加强了朝廷集权的策略。
但是,五户丝食邑制度并未得到彻底执行。诸王依旧在中原汉地食邑行兀鲁思领地旧制。自行任免课税官,“各征其民”,而且委任封拜食邑官吏,所任官员需对诸王履行纳税、朝见等义务,几乎等同于诸王的私人属下。诸王还能层层分封食邑民户,与之保持紧密的人身隶属关系。
蒙哥汗即位后,曾派遣兄弟代表大汗总督波斯、漠南,且与地方断事官等分治军民。这种制度实际上是最初的宗王出镇。它对蒙古的军事征战,对确保托雷系在黄金家族的主导地位,对蒙古有效控制漠南三大直辖区,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至忽必烈继承皇位,建立的元朝,对蒙古分封制进行调整,以便将其限制在不威胁朝廷的范围之内。他经常以皇子宗王统兵出镇,控制边疆,拱卫朝廷。这种王封与忽必烈以前诸大汗分封兀鲁思的性质已经有所不同。
实质上多只是代表皇帝镇戌一方的军政领导,封藩而不治藩,重点在军政监察和军事镇戌,且与官僚制度互为补充,其独立性已经有所削弱了。中统年间,忽必烈开始建立从朝廷到地方的汉式官僚机构,并对投下五户丝制做了部分改变,改五户丝为中书拾关支”。
然而,忽必烈是在许多蒙古诸王的拥护下夺取汗位的,李璮之乱有加深了忽必烈对汉人的猜疑。这些因素导致忽必烈既要加强皇权,削弱藩权;同时又要保护宗王的利益,以换取拥戴。随着形势的变化,皇权与藩权的冲突越来越明显。
就趋势而言,为了集中皇权,忽必烈不得不实行由温和到强硬的削藩策略。在彻底削弱汉人世侯的同时,朝廷对蒙古诸王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措施。到至元初年,忽必烈接受大臣‘以亲驭疏,捍卫朝廷’的建议,相继分封诸皇子为王,出镇西北、西南等地。
这些边镇的皇子,大多有相应的王位印章。他们或以王府官兼行六部,或总览军政民务,具有很强的自主性。特别是北平王、安息王等嫡皇子,辖区和权限又明显超过庶出皇子。而目的也是让皇子代表朝廷统兵镇守一方,以平定各地叛乱。
但元代朝廷集权与旧有的宗藩分封制度本身就是相互矛盾的。几年后,各地藩王连续出现问题。忽必烈从巩固朝廷权威的角度出发,又对包括皇子在内的诸王普遍削弱实权,设置地方行省兼领投下分地,分解只必帖木儿兀鲁思和东道诸王兀鲁思,役使、检括兀鲁思领民,立都万户府编组各投下签起的军队等等。
经至元削藩,诸出镇皇子的权利已经大为削弱。以后又有南朝侵入江南、经略云南、攻取川蜀等一系列战事,导致分镇诸地的近支宗王败亡。而后真金为了充实腹里地区的实力和恢复在战争中损失惨重的侍卫亲军,征调草原诸王率部族军南下中原,进一步削弱了宗王们的实力。
而在南朝二次北伐中,这些南下的草原宗王部族军基本损失殆尽,以致此次应诏勤王的出镇宗王,仅有安西王阿难答统领的哈剌赤军,和林王名里帖木儿统领镇守旧都的宗仁卫军及宁远王阔阔出率领辽东行省的两个万户府军等三部最具实力。其它宗王多是统领各自的部族军入卫,他们在经历多次削弱后,实力大减,兵力往往也只有一两个千户而已。
铁穆耳让这些宗王勤王也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在连遭惨败后,地方镇戍军和探马赤军基本被南军打残了。而最具战斗力的汉军五卫先败于大名,后败于定州,就连都万户张珪也兵败身死,已然全军覆灭。
因而铁穆耳手中只有卫戍京畿左、右翊蒙古侍卫亲军、直属都威卫和经色目卫诸卫整合而成的钦察卫军,以及中看不中用的怯薛军。而左翊侍卫亲军还驻扎在山西,实际可用之兵只有五万余。再有就是逃入大都的各行省的残兵败将和紧急签征的新军号称十万,所以保卫大都的兵力不足二十万,不得不征调各地镇王入卫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