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章:热闹(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第二更求月底月票!!!(1 / 2)

就在当天下午,整个洛杉矶的执法机构都听到了一个惊天大八卦。

那就是西区警局和da干起来了!

一群西区重案组的警察冲进了da的大楼强硬的从里面带回来了一个女孩,接着不到半个小时,西区重案组就联系了地检,要求地检开具逮捕令!

这一下整个司法系统都震动了。

城市警察居然要逮捕da特工!这可是司法系统的大丑闻!

据说司法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直接爆炸了,司法部一个助理部长当时就将电话打到了洛杉矶警局局长的办公室,然后劈头盖脸的一通臭骂,要求他控制事态!

但……控制个毛线啊!

司法部是很,但对洛城警局并不是垂直管理!司法部是联邦机构,对城市警察只有建议权,没有管辖权!警察局局长的任命是通过市议会决定的!压根和司法部没什么关系。毕竟美国是联邦国家,州权非常大。

当然如非必要,洛城警局也不会去给司法部难看。

可现在已经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了,而是屁股问题!洛城警察局局长能不能压下这次事件?当然可以,可同时他又不能这么干!

他是洛杉矶警察局局长!不是司法部下属。

而da则直属于司法部。

他和司法部助理部长的立场有着天然的区别!

司法部为了自己下面不出现丑闻,自然要压下这个案子。

可问题是,警察局与da翻脸,他这个做局长难道去捧da的臭脚?他的名声还想不想要了?他是局长,的确位高权重,可别忘了,真正办事还是那些底层警察。现在警察局和da对峙,他的立场出问题的话,信不信下面那些警察随时给他搞大新闻?

或许是地大人稀的原因,美国人有着非常浓的结社情节。

他们喜欢组成各种协会,连戒酒都有互助会。警察这种职业自然更加团结。

原本洛城警察和da起冲突就不是一次两次了,两者之间早就有龌龊。更何况这一次还牵连到了一起灭门惨案,其中有两个未成年人被杀,一个十七岁,一个五岁!

这种惨绝人寰的惨案,是个人就接受不了。

好了,原本就有怨气,加上这桩惨案。

警察能善罢甘休?

他这个局长在这种时候做歪屁股,完全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得罪司法部,顶多就是前途昏暗,可要是得罪手底下几万警察……他就彻底没前途了,背叛自己所代表的群体,是需要很大勇气的。

所以总局那边直接就顶了回去,而且顶的是理直气壮!

da的人杀人了,而且是灭门惨案!还有两个未成年人!

现场到处是他们的指纹和弹壳,现在连目击证人都有了,还想怎么样?

而且随即还有更大的爆点。

da探员贩毒!

诺曼涉嫌和毒贩勾结,利用职权贩毒。而被杀的那个毒贩多兰,就是诺曼的下线之一,他做的是车夫的工作,也就是运毒的角色。根据小女孩玛蒂尔达说法,是多兰阴了诺曼的一批货!

说起来这个多兰也是脑子有坑,你坑了他的货,不赶紧跑路,居然还留在洛杉矶,这不是找死吗?

当然,多兰也不是完全没脑子,他当然知道要赶紧跑路,可他必须先把货给卖了,拿着钱跑路。拿着货跑路实在太扎眼了。相反钱就很好使。多兰是墨西哥裔,他有路子洗钱。

他只需要在美国买邮政汇票,虽然美国有规定,金额超过一万美元的资金存入,都会有记录,还需要上报,可这种办法也好解决,直接买9999就行,只要不超过一万,就没人管!买上一堆邮政汇票,再到巴拿马将邮政汇票换成钱。

很简单粗暴的洗钱方法,一些大毒枭的洗钱手法比这个精密的多,根本无从查起,可多兰又不需要。他是一锤子买卖,有钱了就跑到一个北欧国家,舒舒服服的过一生。

可就在他要将手中的毒品出手的间歇,被诺曼找上门……倒霉催的。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找到那批毒品。

可惜,玛蒂尔达也只是偷听自己父亲和继母讨论过一点点,具体是毒品在哪,她也不知道。

不过,结合诺曼前后几次将多兰家翻的底朝天,大家都有理由相信,诺曼真的是在找那些毒品。

当然,想要靠这个扳倒诺曼有点痴心妄想,毕竟别人是da干的就是抓毒的活儿。完全可以解释的。

但杀死小孩这件事,那就真的没地方洗了!

根据现场痕迹现实,枪战发生于客厅,只有那里有多兰开枪反击的痕迹,可偏偏走廊,浴室,还有小孩子房间也都布满弹孔,这就不好解释了!

所以当地检接到警方申请之后,虽然很是犹豫,可在第二天还是开具了逮捕令!

这里可是洛杉矶,狗仔队可比特工厉害,无孔不入,这件事一旦传出去,那绝壁会引起轰动,到时候别说da是不是误伤,就算是误伤,也要倒大霉,这个时候地检跳出来阻挠……这是打算和民意对抗?

别忘了,检察官也是特么是民选!

所以咯,就算司法部不爽,地检也没办法。他们要为选票负责嘛。

da和司法部差点没被洛杉矶检察官和警察局给气死!

他们完全没必要这么弄!

就算真的有问题,内部交流也可以啊。可以让da内部处分啊,就算倒是追究法律责任,他们司法部也可以搞定,现在闹这么大,怎么弄?

反正左右他们都得倒霉是吧。

秉持着不能解决问题,就解决制造问题的人的原则。

da和司法部有了两套方案。

第一套,自然是损失最小的方案。

搞定凯!

案子是他主张重新调查的,和da硬抗他也是主谋加主力,案子的调查权也在他手上。搞定他,一切都好说。

可一查,算鸟!

首先,他是托尼·斯塔克的关系。这其实不算很厉害,毕竟托尼的关系多了,难道套上一个关系,别人就要退避三舍?虽然美国的确是金钱社会,有钱人就是吊。但也不至于所有人都要给斯塔克面子,他又不是上帝。

其次,凯本身也是富翁!

凯的身家对别人或许是一个秘密,但对司法系统并不算真正的秘密,凯要交税的嘛。

凯是韦恩集团股东!

虽然因为阿福的一系列的操作,让一些人代理人持股,让凯本身名下的股份在明面上不算多,可这也是一笔巨大的数字!

有钱人当什么警察嘛,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