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识?不认识你给人一个星期之内打几十个电话?”
“随便聊聊不行?phonesex,听说过吗?我把我电话贴的满芝加哥都是,很多姑娘都喜欢和我打电话。”他们这种人怎么可能对警察老实。他自然认识玛利亚是谁,可别的不说,他要是交代自己和玛利亚的来往,那他组织那些少儿不宜趴体和贩卖违禁药的那些破事就瞒不住了。虽然对监狱不陌生,但谁特么愿意随随便便回老家?
凯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直接拿出一把枪丢到了桌子上。
“知道怎么玩吗?”凯对海莉说道。
“听说过,可没做过。”海莉配合的说道。
“那你呢?”凯转过头看向埃德·布鲁巴科。
埃德·布鲁巴科看着这个男警察一言不合的就玩这么大,心里有点慌。他长期在道上混,自然知道什么叫做‘审讯室抢枪袭警然后被击毙’。这种套路在上世纪8、90年代很流行,那时候的警察就喜欢这么玩。反正就算击毙了犯罪嫌疑人,最多也就打份报告,然后被冷藏几个月。只要找不出决定性证据,基本上屁事没有。
可现在都是新世纪了,还有警察这么明目张胆的玩?
“喂喂,你们别吓唬我,我被带来是配合调查,不是被抓!你们没有理由这么做!”要不怎么说,那些违法的比守法的更懂法呢。这家伙显然是进出警察局太多次,对警察那一套,简直门清。
“哦,我差点忘了这一点。”凯故作惊讶的说道“谢谢提醒。”
说完,凯就丢出一小包白色粉末。
“刚刚在你身上发现的。放心,我和法医很熟,他会在你的尸检报告上写明,你在接受询问之前,已经吸过毒了。”
看着白色粉末,听着凯说自己的尸检报告……埃德·布鲁巴科真的有点慌。越是他们这种人,越是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别说什么警察栽赃陷害违法,对他们这种人来说,警察真的要栽赃,基本上一下一个准。就他的那些案底,只要摆出来,不管是大众还是陪审团,信他还是信警察,这还用猜吗?
“我说!我说还不行吗?”埃德·布鲁巴科其实不确定,这个警察真的有这么狠。可万一呢?他的那点破事,最多也就几个月到一年,花点钱找个好一点的律师,搞不好连牢都不用坐。既然警察逼的这么紧,他干嘛要硬抗?
然后事情就简单了。
凯对审讯室那头的金打了个手势,让她打开监视器。
埃德·布鲁巴科把该说的都说了。
他的确和玛利亚认识。他是玛利亚的合作伙伴之一。玛利亚这个人会来事,手下的姑娘也漂亮,对埃德·布鲁巴科来说,这也是难得的资源。所以最近一段日子,他和玛利亚交流的很频繁。玛利亚会来芝加哥发展,他也是原因之一。
在玛利亚失踪之前,他也的确和玛利亚通过话,通话内容也无非是那点事。
“那天我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客户。别的我真的什么都没做。”玛利亚失踪这件事埃德·布鲁巴科是知道的,可他们这种人生离死别简直太常见,谁知道玛利亚是不是为了躲债跑了,亦或者是嗑药磕多了,直接挂了。所以他压根也没当回事。
“什么样的客户?”
“不知道。”
凯立刻看了过去。
“我真不知道!那天就是有人给我打电话,想要一个风……骚,成熟一点的女人,开价还很高。所以我就把玛利亚介绍了他。”
“你不知道?那天不是你送玛利亚去客户那?”玛利亚虽然已经不再工作在第一线,可有时候也会客串。反正都是赚钱,自己上和手下的姑娘上,差别不大。
“我真不知道,我只是把玛利亚送到号角旅馆,就离开了。”做他们这一行,介绍业务是有抽成的,一般来说他们都会盯着姑娘工作,但玛利亚不一样,她可是有口皆碑的。不会赖这点钱,更何况他们还有那么多合作,埃德·布鲁巴科不相信玛利亚会赖掉他那份,所以在送玛利亚到地方之后,就离开了。
“之后玛利亚去哪了,我是真不知道。我也是在之后,才知道玛利亚失踪了。”
埃德·布鲁巴科在交代的时候,凯一直监视着他的表情、小动作和心跳。发现他没有撒谎。超强感知在很多时候,都非常有用。如果埃德·布鲁巴科这样都能瞒得过凯,那他完全可以去争取奥斯卡影帝了,何必做这行?
“那这两个电话,你认识吗?”说着凯拿出另外两个电话号码。
埃德·布鲁巴科什么都交代,对这点事自然不需要藏着掖着。
“不认识。”
凯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往外走。“我们去号角旅馆!”
“诶?那我呢?我怎么办?”
埃德·布鲁巴科看警察就这么走,有点懵逼。
“金,你安排人起诉这个白痴,罪名他刚刚都交代了。”这种人监狱教育没什么用,但关起来,怎么也比放在外面强。
……
号角旅馆在芝加哥南中国城地段附近,这里的治安相对于芝加哥市南城(泛指60街以南的区域)来说,要好上不少,但和市中心比又差了不少,晚间也经常会有抢劫案件发生。
一些不怎么正规的旅馆会在这边安家。
当凯他们找到这家旅馆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停止营业了。金和海莉了解下情况,才知道,最近这家旅馆打算翻新,所以停止营业了。于是他们根据当地警局的资料,拨打了号角旅馆老板的电话,可电话一直都在通话中。
这样打了十几通电话,还是这样。
于是凯顺着警局给的资料,去往了老板的住所。
可当他们找到老板的住所时,发现他家门的塞满了各种账单和信件,看起来有段时间没人拿这些东西了。等到凯走到门前,立刻让金通知警局,然后他和海莉破门。
就在刚刚凯问道一股血腥味和腐臭味,里面有尸体!
破门而入之后不久,海莉就狂奔着冲了出来,扶着信箱疯狂的呕吐。
里面的确是死人了,而且死状极为凄惨。
那个旅店老板死在了自家的餐桌前,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他的手脚被铁丝捆绑椅子上,上半身倒在了餐桌上,而餐桌上堆满了已经腐烂的食物。这个老板是个胖子,可他的肚子明显大的有点过分,和他的体型非常不协调,结合餐桌上堆满的食物,明显死前吃了很多很多东西。
胖子尸体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和淤青和脑袋上圆形的痕迹,凯拿出自己的枪和他脑后的圆形淤痕对比了下,发现挺吻合的,这说明,明显是有人用枪逼着他这么吃的!
很快当地的警局立刻干了过来,封锁现场,做现场勘验。
经过初步勘验,这个胖老板的死因是因为内出血后的重度感染导致内脏衰竭而死。
这说明,被害者死的很缓慢……
很残酷的死法。
可这对凯要查的案子却不是什么好消息。凯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发现冰箱下面有被搬动过的痕迹,这个胖子明显不怎么喜欢打扫房子,冰箱周围有着很明显的灰尘堆积,从灰尘的痕迹上可以看出,这个冰箱被搬动过,然后又被移动回了原位。
凯将冰箱搬开,发现冰箱背后被人用油脂写下了一个单词“gttony”暴食!
虽然不明白凶手为什么会留下这么线索,但也确定了凯之前的猜测,胖老板是被活生生撑死的!
gttony在英文中,特指七宗罪中的暴食,指如饕餮般浪费食物或过度放纵食欲、酗酒,过分贪图逸乐。凯不知道凶手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但显然不像是一般的凶杀案。
从现场的痕迹可以推断出,凶手在这里呆了不短的时间。如果只是单纯的凶杀,凶手完全可以使用更加简洁明了的手段。毕竟在犯罪现场多停留一秒,对凶手本身来说,风险也会大一分。可偏偏他就选择了这种最麻烦的手法。
要知道一个人要吃东西,吃到把自己撑死,那可不是几分钟就可以办到的,如果加上受害者的反抗和一些应激反应,最起码要消耗几个小时,甚至更长。
这反倒让凯觉得,凶手的动机绝对不是什么仇杀、情杀或者谋财害命之类的。他有更深层次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