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为民做主(2 / 2)

张俊摆了摆手,说道:“你坐下,我们聊聊。”</p>

陈勇军正襟危坐。</p>

张俊问道:“五里村石逢山杀人的起因,是因为他家要建房子,需要办理分户手续,结果派出所不给办。石逢山迁怒于村支书田顺,这才引起惨祸!你跟我说说看,关于分户的政策,到底有没有屋房的要求?”</p>

陈勇军点点头,说道:“分户并一定要求有独立的房屋。只要满足以下情况,即可进行分户:第一,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第二,不与户主居住在同一地址,拥有单独的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比如说那些读书人,把户口迁出去了的,再迁回来也算是独户。第三,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p>

张俊冷笑道:“这么说来,还得村里开证明!这说明田顺的确存在故意为难石逢山的行为?”</p>

陈勇军道:“这个还需要调查。在某些情况下,如农村地区,如果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结婚后没有独立房产通常不能单独立户;如果家庭有两个以上孩子,孩子结婚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一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像石逢山家这种情况,两个儿子都结了婚,肯定满足分户独立的要求。”</p>

张俊脸色严肃的说道:“既然如此,你们派出所在具体办事过程中,能不能不要故意为难农民兄弟?他们跑一趟城里本就不容易,结果跑了十几趟,这事情还是办不下来,换作谁心里都会有怨气!在事实明确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给他们办理手续?”</p>

陈勇军红了红脸,说道:“办事人员可能囿于相关规定,见他没有村里的证明,就没有给他办理分户手续。”</p>

张俊用手敲击桌面,沉声说道:“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事实上,只要是成年人,如果他有想独立分户的意愿,就应该满足他的要求!至于建房子,审不审批,那是另一件事情,这两件事情,为什么要混为一谈呢?”</p>

陈勇军道:“张书记,这个事情我略知一二。在你调任我县之前,县里有过规定,就是建房必须有独立户口,一户一宅。”</p>

张俊道:“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县里也没有规定,不能给别人分户吧?你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难人民而服务的!”</p>

陈勇军羞惭的低下头。</p>

张俊道:“县里其他地方我不管!但是在城关镇,必须做到依法办事,不能故意为难人民群众!像石逢山家这种情况,我估计镇里还有不少,你们务必集中办理,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户口本就是依据,为什么还要村里开证明?村里不开证明,就证明不了他家有几个儿子了?”</p>

陈勇军道:“好的,张书记,我们这就整改!”</p>

张俊道:“田顺被捅,这案件你们一定要秉公处理,不能徇私枉法!要充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石逢山举报田顺受贿,村里有人建房,必须给他田顺一万块钱。这件事情,镇里将追查到底,你们也可以参考此案,对田顺案进行审理。”</p>

陈勇军道:“明白,张书记!”</p>

张俊沉吟道:“西洲谣打砸案,进行得怎么样了?”</p>

陈勇军道:“包有利还是什么也没有招供。如果没有更多的证据,我们就只能放人。”</p>

张俊沉声问道:“依你之见,打砸西洲谣的人,是不是包有利的手下?”</p>

陈勇军道:“张书记,按推理来说,的确有可能是他们的手下。但没有证据,我们不能妄下结论。”</p>

张俊道:“我给你七天时间,必须结案!”</p>

陈勇军一脸为难的道:“张书记,七天时间?是不是有点太少了啊?”</p>

张俊道:“那就五天吧!”</p>

陈勇军啊了一声:“张书记,你给的时间,怎么越来越少了呢?我还想多宽限几天。”</p>

张俊道:“行,那就三天!”</p>

陈勇军不敢再讨价还价,因为越还越离谱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