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笑笑快速浏览着网友的评论。</p>
“小越越欺负新人哦,张口就一百万,抢钱啊!”</p>
“小越越,你每次段子都调侃余老师喝酒抽烟烫头,是不是也该付余老师几百万啊!”</p>
“主播笑笑蹭小越越,小越越来个漂亮的反蹭,两人PY交易!”</p>
“娱乐圈就是狗咬狗一嘴毛!”</p>
“说实话,这个主播只是给布娃娃贴个‘小越越’字条,这算什么恶意?”</p>
“主播使用了小越越的相声段子,又是以盈利为目的,应该要付费用吧?”</p>
“让人付费就付费,搞什么道德绑架、法律约束?”</p>
“不发律师信,谁理你啊!”</p>
“支持小越越维权!”</p>
“那些相声老艺术家的后人是不是也要找得运社维权啊?”</p>
“那么多经典老相声段子,得运社也没少用,即便有所翻新,那和这位主播做的事情有何不同?”</p>
“各位大佬搞错了,小越越没追究段子侵权,追究的是恶意侵犯其肖像权和姓名权。”</p>
“打着这个幌子而已!”</p>
“来来来,大家打个赌,这位笑笑主播会不会低头认错认罚?”</p>
“得运社这么大势力,除非这位主播不想混了,肯定得认错。”</p>
“交点买路钱也是应该的。”</p>
“买路钱?我看是保护费吧。”</p>
“笑笑主播用腹语表演,这已经是新的创新,用到小越越的名字和模拟形象,如果不是商演也无需付费。但既然是营业性质的直播,那还是应该付一定的费用。”</p>
“惊,小越越出门捡了一百万。”</p>
“王风大哥委屈的在角落里画圈圈,自己怎么没想到发个律师信就能上头条呢?”</p>
“都是九哥惹的祸,笑笑主播要当心被歌坛大佬们反扫!”</p>
“不就是模仿秀嘛,至于上纲上线么?”</p>
“小越越用了五环之歌,给钱了吗?”</p>
“听说蒋老师同意小越越使用的。”</p>
“这不仅和蒋老师有关系,五环之歌的词前半段可是别人写的,小越越自己也说是在此基础上改写的,当然该给钱。”</p>
“扯这些干啥,且看主播笑笑如何回应吧。”</p>
……</p>
韩笑笑完全没想到当初使用布娃娃加强表演效果的无意之举,居然带给自己这么一个麻烦。</p>
或许印证了那句话,人红是非多。</p>
如果自己不是突然走红,上了热搜榜,小越越也不会搭理自己。</p>
他原本就想要发微博,先进行口头道歉,转而想到陈冰在帮自己咨询法律专家,索性等她有了确切消息再说。</p>
“笑笑,你打算怎么回应这个事情?”</p>
旁边的室友王凯南忽然把自己的手机递过来,界面上正是这篇律师信文章。</p>
韩笑笑淡然道:“不着急,我会咨询法律专家后,再进行回应。”</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