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太平张角(1 / 2)

马元义的尸首,被送到巨鹿郡。

十万信徒为他起灵。

张角跪坐在神坛上,拳头用力低着眉心。

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知道汉廷数万精兵正在行军的路上,但他不怕。

马元义不是他的信徒,他心知肚明。但马元义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大的支持者。

最好的,志同道合,就这么……没了。

他就连一滴眼泪都不能掉,他是不是张角,他是大贤良师,他是代中皇太一行走于世的圣人。

圣人不能掉眼泪。

这搭在乡野的高耸神坛之下,数千威武雄壮头戴黄巾的男子引颈望之,只求多看一眼大贤良师的真容。

……

年轻时张角并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寒门出身的读书人,如同这天下的芸芸众生一般,付出万分辛劳的努力,比名门嫡子付出的要多得多,然而……没有用。

士族把持了所有的仕官可能,想做官,简单,得到他们的推荐就行了。士大夫们各个互相清议,围成一个利益集团,他们霸占了所有的资源。没有人在乎你读书读了多少年,学问再高抵不过一个金钥匙的出身。宦官将自己的亲属门客安插在州府之中,士族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有时士族更让人可恨,宦官把持朝政可以肆意的骂,士人把自己家里的厨子塞进州府做功曹又当如何呢?

一介寒门出身的张角不懂如何去阿附他人,他读一辈治国韬略,也只能在乡野中教教孩子罢了。

但他不怪,真的不怪,传道解惑,亦是他所希望的生活。

熟读儒家经典之后,他又学习了医术,不能为官治政一方保一地清流就算了,救死扶伤难道不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方法吗?

上山采药时偶然发现了太平经书,其中微言大义,其中的太平盛世令人心动……没有压迫,没有夺取,人人公平的大同社会深深打动了年轻的张角。

二十三岁的张角立下了自己的志向……时至今日,他还记得他如获至宝一般将《太平经》拿给马元义看时的兴奋,但他看到了马元义眼底的不屑。

“省省吧张角,你一点名声都没有,能云游治病救人之死伤已经很好了。想要救国育民,不可能的。”

“要怪,就怪我们没有生在高门之家吧。”

但他没有放弃,一边给乡人治病,一边抱着经书苦读,日子仿佛回到少年时只知埋头读书的日子,轻松,快乐。

匆匆六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他将整条太平经七卷经书融会贯通,最终依照教义将书简一把火焚的干净,混合符水吞了下去。

他有了新的理想,他要传教,将儒道两家合二为一,将传教与医人合为一体。

二十岁的马元义下巴刚刚冒出青茬,他说:兄长,你别想了,安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吧,你成功不了的。

一样年轻的张角不愿,他不愿就这样面对不公。

他说:我知道布道天下很难,可如果我去做,也许就多一份还天下太平的可能啊!多做一点,也许我努力了就会有人信啊!哪怕最后不会成功,垂暮之年也不会对着斑白双鬓后悔!如果连我都不去传道,那么天下太平永远就只能是个笑话,没有努力去做过的怎么能说知道自己不能成功就放弃了?成功与否,我都要去做,哪怕穷尽一生却依旧如此,但求问心无愧!

马元义信了,那一年张角二十九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