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少年答得似乎还挺合理“奴曾听闻,用力敲击后脑可致人昏迷,情急之下,便试了试。”
他说话时,语速不急不缓,咬字清晰,每一个停顿都恰到好处,让人听着无比舒服。
唐小白心中一动,看了少年一眼。
近看时,少年的眉眼有一种水晶般的精致剔透,睫毛很长,垂眸时,在眼下投出一片细密柔美的阴影。
他低眉垂眸地站着,神情如普通奴仆一样的恭顺。
但背脊却挺得笔直,比社会主义社会的人民都笔直。
“你以前读过书?”唐小白问。
少年睫毛轻颤抬起,露出一双极漂亮的眼睛,瞳仁如漆似墨,转动时光晕明晰清媚,看得唐小白微微失神。
“奴身份卑微,哪有资格读书?”他低声回答,眼里只余乖巧柔顺。
唐小白目光闪了闪。
她觉得秦宵应该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事。
一来他举止不同普通奴仆,原生家庭的教养刻在骨子里;
二来女主只比秦宵大一岁多,女主都记得,秦宵大概率也记得;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秦宵为女主死了。
如果不是一直记着这个姐姐,怎么会脑袋一热就牺牲?
那么问题来了,秦家是书香名门,秦宵和女主的父亲做过先帝太子的老师,他好意思说自己没读过书?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找到了秦宵,接下来只要当作小祖宗供起来就行了。
“你不卑微!”唐小白郑重宣布,“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要报答你!”
少年惊愕抬头。
那小姑娘走到他面前,抬手踮脚,用力拍了拍他的肩,沉声道“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我不会亏待你的!”
她的发顶还没到他的肩,非要作出老成姿态来拍他,稚嫩的小脸上神情严肃,看上去又可笑又可爱。
少年忍不住弯起唇角,见她看过来,又立即将唇角抿了下去。
但唐小白还是看到了。
看到了也不知道这少年为何发笑,小孩子的心思古灵精怪的,她也懒得去猜,只道“你好好养身体,等着我的好消息!”说罢,转身要走。
转到一半时,看到了桌上的汤药,满满的一碗,好像还没怎么被喝过,一股难闻的气味直往唐小白鼻子里钻。
她忍不住皱了皱鼻子,随口道“药冷了太苦,记得热一热再喝。”
少年看了她一眼,轻声道“多谢二小姐关心。”
唐小白走得心里熨帖极了。
这小孩,知道她关心他就好,要记得报答哦!
……
少年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直到小姑娘出了视线范围,才缓缓收起谦卑的神色。
“这小姑娘有点古怪!”房里响起一个声音。
少年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道“把药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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