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离开,周明易立刻起身,在这几个箱子中寻找起来,统御穿过了一个个箱子,窥视其中的物件,最后停留在角落的一个长条型的保险箱前。
他快速的拿出开锁器,打开了保险箱,里面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长枪。
枪头呈螺纹状,前粗后细,像是过去骑手冲锋使用的武器,凭借着微弱的灯光,能看见这枪通体赤红。伸手略微擦去上面的锈迹,看见了刻于上面的铭文。
周明易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这长枪虽然已经满是锈迹,但跟另外这些只能充当文物的老古董不一样。
如果说实际价值的话,它可能比不上那把青铜剑,但对于周明易来说,它的价值超过了这里所有的古董。
因为它能用。
这长枪的最初铸造者已经不得而知,几千年来已经不知多少人拥有过他,在世界各地不断转手易主。
它有很多名字,上古时期有人称呼它为弑神之矛,在奥修斯被称之为朗基努斯之枪,在天蜀,它名为“破阵子”。
游戏中,它是所有装备中攻击力的天花板,携带它,攻击无视目标护甲,造成真实伤害,称它为神器都不为过。
冯少林虽然得到了它,但却怕被发现而不敢用,只能收藏在这个藏宝室内。
而现在,全游攻击天花板的道具就在周明易的面前了,这也是他找杨红要练枪功法的原因。
“现在你姓周了!”
他一把握住了枪杆,将灵力注入其中,铭文顿时亮了起来,整杆长枪释放着刺目的赤红光芒。
周明易感觉到它在与自身灵力相融合,正在成为自己的一部分。
大概三十秒左右的时间,赤红的光熄灭了,长枪的实体只剩下了最外面的一层锈迹,剩下的已经融为了周明易的一部分。
感受着体内充盈的力量,抬起手,右手手腕上环绕着一圈荆棘状的纹路。
他能明显感知到破阵子已经融入了自身。
“终于有个强硬的战斗手段了。”
他感叹道,统御虽然好用,但它毕竟还是偏辅助的,就算是附带的念力也只是对普通人有用,如果遇上拥有刻印能力的强者,他绝对是落于下风的,而现在,他终于有了能打的招了。
慕云风还在外面,他没有急着将破阵子招出来,打算等回去之后再试试效果。
到外面的黄金屋内继续装着金条,装满一袋子后,慕云风满身是血的出现在门口。
“人很多吗?”周明易张张嘴看着他身上的血迹。
“尽快撤离。”慕云风只是冷声说道。
周明易用念力托举着沉甸甸的金砖背包,跟着慕云风离开了黄金屋。
外面地道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尸体,目测有十多个人,虽然携带了武器装备,但还是都被慕云风干净利落的给解决了。
他们踏过这些尸体,爬上地道回到了妖兽的关押场。
“过来!”
周明易连忙拉着慕云风躲到了一块柱子后面,一群全副武装的雇佣兵飞快的跑进了他们刚才的地下。
“看到没,冯少林还私自养了这么多雇佣兵,这罪名枪毙个十次不过分吧?”周明易说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