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她好像报警了?”
林啸用手肘抵了抵我,语气也止不住焦急起来。
我朝将手搭在林啸的肩膀上,指了指眼前的金店:“林啸,你很聪明,你告诉我,这个金店基本上没什么生意,请问它是靠什么赚钱的?”
林啸很奇怪,他奇怪的不是这家金店是靠啥赚钱的,他奇怪的是我为什么要问出这种问题,他奇怪的是明明那个女服务员都开始打电话叫人了,为什么我却一动不动。
“沈墨,别开玩笑了,咱们得走了。”
林啸要起身,却被我硬生生地拉着他坐了下来。
我在他耳边解释起来:“这金店,其实是用来洗钱的,他们干的是黑产,不会报警,放心。”
林啸听后,似乎也悟了一些。
“原来如此,可是那个女服务员会叫什么样的人来驱赶咱们呢?”
随后,林啸又陷入了思考当中。
“你们三个,是不是迷了路了?”
门口,突然走来一群青年,将我们包围了起来。
这个时候,那个被我们吓住的女服务员跟看见救世主似的立即冲了过来,指着我们:“你们来得太及时了,这三个人说要找我们老板,看上去怪模怪样的。”
“嗷?想找我们老板?”
人群当中,一个带头的青年,站在阴影当中朝我发来疑问。
“你算什么混蛋?也配找我们老板?”
我站起来,抬起头,望着下方的人,难掩心中的兴奋:“我不是什么混蛋,我是......苟旦.....”
时间停顿。
空间静止。
呼吸和风声,成了此刻最大的噪音。
底下,那个带头的青年,突然从阴影当中走到了明亮的地方。
周大福店内照射出来的灯光打在他那张充满故事略显沧桑的脸上,我们四目相对,犹如星球碰撞。
轰地一声。
时间碎裂,空间爆炸,青年跟疯了一般,流着泪,跳着,跑着,吼叫着,跟我拥抱在一起。
“吗的!你真的还活着!”
“苟旦,你他吗的还活着!”
“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不来信儿!”
青年搂着我的脸,灯光下,我也看清楚了他的脸。
他长相儒雅,但却有一种饱经风霜的感觉,嫩白的脸上还有些许伤疤,留着一个成熟的寸头,面孔之中跟我一样,透露着一股少年气。
“该死的,你把老子忘了?”
“你记不清老子是谁了?”
青年继续摇晃着我的脑袋,似乎要把我脑袋里混杂的记忆给摇匀了。
青年的样貌,触动着我脑袋里最深层次的记忆。
一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是我跟他的第一次相遇。
他站在别墅门内,我站在别墅门外,他好奇地望着我,我羡慕地望着他。
他恨我,为什么要搅乱他完美的家庭。
我恨他,为什么要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一切。
“沈......念?”
终于,我的嘴里说出了这个如同碎片一样的名字。
沈念的变化,超出了我的认知。
他现在长得好像陈冠希演的《狗咬狗》里面的那个柬埔寨杀手。
脸上的轮廓充满了攻击性。
原来这一年,不只是我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沈念也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你记得我!你特么记得我了,苟旦?”
“我们是兄弟,兄弟啊!”
沈念无比激动地抱着我,他的眼里流着泪。
我们是兄弟,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