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不如做个混蛋(2 / 2)

混蛋 陈正义 1888 字 8个月前

所以我要学会克制。

赵倩终于松开了手。

她的眼神逐渐变得失望。

我不敢看她。

“对不起,我误会你了。”

赵倩礼貌地说着。

礼貌,且带着距离。

“客人,听他们的吧,经理还等着我见红,我不见红,就没有钱拿。”

赵倩继续冷漠地说着。

冷漠,且透着绝望。

我望了望四周的房间。

终于在茶几上发现了一把水果刀。

我紧紧握住刀,朝赵倩说道。

“到床上去!”

赵倩开始害怕了,嘴唇发白,身体发抖,但还是乖乖按照我说的去做了。

她平躺在床上,等待着我,也等待着自己那垃圾一样的命运,对她的审判。

我坐在她的面前,手里拽着刀。

“把眼睛闭上!”

赵倩开始害怕了。

“苟旦,你要干嘛?”

我邪笑一声。

“哼,你不是喜欢我吗?我要让你看看,我这种男人,有多可恶!”

“老子叫你把眼睛闭上!今天非得让你见红!”

我接着大吼。

我像个劫财又劫色的强盗。

赵倩开始哼哼地哭着,但还是心甘情愿地把眼睛闭上了。

我嘴里一边骂着脏话,一边亮出刀子。

“让你恋爱脑,让你不长眼睛,让你当鸡,让你不读书!”

我一刀下去。

狠狠地划破了自己的手臂。

然后用自己的血,抹在了赵倩的大腿上。

我的手,接触到赵倩身体的那一刻,她连忙打了个冷颤,以为我真的好对她动粗。

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

湿润的眼睛里,带着一丝绝望和疑惑。

我扯下一截床单包扎在手上,扔掉手里的水果刀,缓缓地走到门边开始敲门。

“特么的,这娘儿们还真烈啊,竟然敢咬我,开门,老子完事了!”

吱呀——

眼前的大门打开,一个保安探出了头。

他望了望床上坐着的赵倩,看见了床单上的血迹,也看见了赵倩大腿上的血迹,这才让开身子。

走出包间门的那一刻。

我觉得自己彻底变成了一个混蛋。

也许是喝了一大碗白酒的原因。

走出丽晶娱乐会所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晃晃悠悠的。

走起路来,左摇右摆。

眼中的世界,都变了样。

以前我不理解,为什么我爹那么喜欢喝酒。

酒又不好闻,又苦又涩,喝它干嘛?

现在我理解了。

酒,真特么是个好东西。

能让你,对世界上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变得不在乎。

会所外,陈东的那辆宝马x7,跟沈临风的迈巴赫,都不在了。

他们走了。

没带着我。

他们回去,继续过着好日子,花着我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我回去,继续过着苦日子,掰着指头数着自己这些年遭过的罪。

我醉倒在街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与其在这垃圾般的世界当一个好人,还不如当个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