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开始采访,记者还真的很敬业。
昨天顾瑾没参与他们任何采访,她以为他冷傲,没想到早晨的他,和记者聊起来,还蛮有热乎劲的。
秦瑜和他们打了个招呼,钻进了厨房。
顾瑾给男记者倒了一杯茶,问道,“李哥,我奶奶,近来身体可还好?”
“老社长身体还不错。就是老惦记你,知道我要这边采访,说若是离你这边近,就来看看你。”李一舟回答,满是惊喜和意外的道,“没想到来的地方不仅离你近,竟还是你的家。”
顾瑾嘴角微扬,脸上瞬间柔和,道,“和奶奶说,我很好。不用惦记我。让她和爷爷多保重身体。”
“开始老社长有些担心你,后来知道你娶媳妇了,她就没那么担心了。就一直念叨,说没见过孙媳妇的面,怪想念的。她盼着你带你媳妇儿回京都。”
顾瑾脸上笑意更浓,“我过年之前,会带她回来的。”
“顾瑾同学,你儿媳妇长得不错,你小子不错啊。这一娶就一个这么能干的媳妇。”李一舟给了他一个羡慕的眼神。
想他三十岁了,还一单身汉。
当初老社长说顾瑾在农村娶了个媳妇的时候,他是一点都不羡慕的,总感觉农村娶的媳妇,又壮粗实,野蛮粗鄙,却没想到顾瑾这媳妇,娇小可爱,肤白貌美,还忒能干,干活做事麻利干脆,救灾治蝗一把手。
“还行!”顾瑾极为谦虚的答,心头美得和墙角怒放的花儿一样。
“看你这小模样,都美成什么样了。”李一舟更没想到,这个大院里最皮最惹事、他们老社长一天到晚头疼的顾瑾同学,这娶媳妇之后,整个人好似脱胎换骨一样。
脸上依然能看出桀骜的冷漠性子,可和他一说话,就立马能感觉到,他比之前要少了无数的锋利。
“李哥,你先忙。我去帮我媳妇做早餐。”顾瑾站起来,迈着大步往厨房走。
李一舟再次感觉自己心受到深深冲击,混世魔王顾瑾在说什么?
帮他媳妇做早餐?
他竟然进厨房?
还在坐在灶台上烧柴?
这……这是哥伦布又发现新大陆的概率啊。
立马拿起手中相机,咔擦咔擦,将厨房里顾瑾和秦瑜一起忙和做早餐的照片拍了起来。
……
记者人多,秦瑜准备做包子和馒头,然后再煮些米汤,软硬结合,既可以吃饱,也不会哽喉咙。
“我来。”顾瑾走到秦瑜面前,接过她盆里一大盆面。
“也好。我来做包子馅。”秦瑜没和他争,顾瑾愿意来帮忙,她得鼓励。
毕竟,家务活,男人若是能干,也蛮好的。
以前看顾瑾学着做家务,她心头苦涩,觉得调.教好了这个男人,最后的最后他却是为别人服务的,心究竟有些不甘。
可顾瑾说他喜欢她,不和她离婚。
那种不甘的心便少了不少。
毕竟现在他是心甘情愿为家里干活的。
顾瑾手劲比她想像中大很多,没一会儿,面团就被他揉得细腻得没任何疙瘩,光滑细腻。
他好似不管做什么事都很专注,可以摒除外界所有的干扰,眼神坚毅,脸庞严肃,和平常吊儿郎当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秦瑜有时候很疑惑,顾瑾每天都和她在一起,也没见他锻炼啥的,为什么他力气那么大?为什么他身手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