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当老板的,总不可能强行让人家不离职吧?
虽然离职后,保密协议依旧会生效,可人家自己搞养殖场没毛病吧?
而且这可比偷偷把养殖技术卖出去更加赚钱,还不犯法!
“这个问题,肯定是会存在的。”
对此,林毅也没办法,毕竟如何选择,是每个人的自由。
“虽然我们有竞业协议,但实际上竞业协议的漏洞……还真的不少。”
“稍微懂点这方面知识的人,都有办法避开竞业协议。”
“是啊,那咱们这不还是吃不了多久独食么?”
竞业协议这方面,两口子都比较清楚。
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最多长达两年的竞业协议,所谓的竞业协议,就是你从我这儿离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能从事与我相关的行业……
简单来说,你离职后的规定时间内,不能跟我抢生意。
但这玩意儿的漏洞是真的大。
如果说普通员工离职,准备跳槽,或许还没办法,要嘛转行,要嘛闲着。
可如果员工离职后,是准备自己当老板呢?
是,有竞业协议在,他也不能当竞争行业的老板,可是问题来了,人家干嘛非要自己当老板?
老婆、孩子、父母,亲戚朋友……
随便推一个人出来当老板,自己在背后出谋划策不就行了?
有这个bug在,如果心语渔业的员工想要离职,自己搞鲟鱼养殖的话,还真没办法制止人家。
尤其是掌握了核心技术的那些员工。
“没办法。”
林毅摊了摊手:“这种事,避免不了的,当今社会,想永远吃独食本来就不可能,何况世界上还有个反垄断法案什么的?”
当然,他们这也不算垄断,毕竟不是只有心语渔业贩卖鱼子酱。
“而且,咱们可以这样……”
林毅琢磨许久,终于有了一个可行的办法:“咱们不是要给他们一百万奖金么?但是有个前提,必须签个协议,那就是,三年内不能离职,也不能把相关技术告诉任何公司以外的人。”
“否则,我们将拿起法律武器!”
“不然,就拿不到一百万奖金。”
“可行……”
薛瑶表示认可。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个办法有问题,人掌握了技术,你还给人送一百万?或许人家原本没钱搞养殖的,你这一百万一给,人家不就能养了么?
但,当老板,本来就跟古代当皇帝一样,讲究的是一个权衡……
十全十美的事,怎么可能会有?
林毅现在能做的,也就只是尽可能把风险降低,让自家的鱼子酱稍微多吃那么一段时间的‘独食’,仅此而已。
“就这么办吧。”
薛瑶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就这个办法不错。
“而且,咱们也不用那么担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