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天子之使(1 / 2)

剑颂 淡水鲈鱼 1250 字 9个月前

子夏也惊了,但他知道这是谁做的,他看到那颗七窍的心上伸出一根丝线,他黑暗中的世界内只能看到那颗心脏。

目盲者看不见阳世的色彩,但是能看到阳世人不易看见的许多东西。

那是气,那是意?

杨乐的剑是自己赠送给他的,就是一柄普通的君子剑而已,没有名师的镌刻,没有圣贤给它注入威仪,有的只是自己对于弟子的谆谆教诲。

这从来不是一柄杀人的剑,但是今日,这柄剑却击倒了一个秦军百将!

能坐上百人将的位置,必然有过功勋,而在秦国,功勋就代表着实力,杨乐本身天资虽高,但他放到秦国军队之中,绝对坐不上百将,起码现在坐不上。

剑,自己动了,自己杀了人。

两个秦将被剑锋击退,其中一个同伴被利索的割喉,这让他们瞪起了眼睛。

陈龙右紧紧盯着那柄剑。

这时候,又有骚乱出现了,程知远在一边,没有动,也没有拔剑,自然就没有人对他们动手,仅仅是盯着而已,而程知远此时道:“我二人乃是从太学前来,奉太学祭酒之命,送太学稷下云梦合并之书,前去面呈楚王。”

秦军百将道:“太学士子,倒是少见,但也不能放你们走,见谅吧,还请二位先行回秦,这合并书倒不用送给楚王了,直接给秦王也不错。”

程知远道:“百将此言差矣啊,我三宫已经派遣人物前往秦国,所呈之书,与此时我二人送给楚国的一模一样,并无分毫之差,秦王拿两本卷宗,没有什么用处吧?”

“此卷宗乃三宫联合署名,务必呈给七王观看,我三宫中人,不参与任何斗争,怎么那小哥刚刚杀了你们的人,你们不去管他,卸掉兵器砍掉手,反倒是要阻拦我们呢。”

程知远随意说着,他讲的当然就是杨乐。

秦百将道:“我也不是傻子,你瞧准了我们不会对子夏的徒弟动手,秦王要的人,谁敢擅杀?”

程知远道:“可我们并不是秦王要的人啊,你可要想清楚,三宫素来不参与任何斗争,秦国强行扣人,与规矩不符。”

“而且,太学虽然式微,但好歹也算是天子的颜面......”

程知远咳嗽了两声:“秦王若有称天子之心,大可与我们分说,回去在下必然呈给天子,好言相劝,让他退位让贤,迁九鼎入秦,以全秦王之念。”

“百将不过是一军吏,何苦为难我等使者啊,都是替人办事,不为自己谋。”

秦百将道:“你倒是伶牙俐齿...太学还有纵横家,还有说客?”

程知远:“从学两年,未曾学过说客之道,不过是一普通士人罢了,在下程氏,祖上程伯休父,这个程字,上溯至商,是押送粮草的军官。”

“说起来,我祖上也是低级军吏啊。”

秦百将乐了:“你这个少年人,用前朝的丝绸来贴本代的金脸,好有意思!”

“但我依旧不能放你们走,不过我给你出个主意,你看那陈都尉没有,他若是放了你,我就放了你。”

秦百将被程知远两句话弄得熟络起来,而程知远听到都尉二字,心道这个天下第三十的剑宗,在军队里的临时地位还不低啊。

都尉,战时比两千石,相当于郡尉,为地区军事主官,兼职抓小偷,征徭役,有五百短(护卫)兵,如果是国尉,则有四千短兵(护卫),至于统领的军马,两千至万人不等。

秦国经历过最大的惨败,是现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发生的战争,秦始皇时期,将有一场李信被破的大败,项燕冲秦军十万破之,杀七都尉而走,乃是秦国变法以来,从未有过的惨败。

不过这场仗现在还没有发生,毕竟嬴异人连老婆都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