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天,你会晓得我说的是对的!”
叶二转身便走,丢下这么一句话,几兄弟面面相觑,留下来都有些尴尬,张洪义握紧了拳头,那表情有些可怕,虽说他平日也够吓人的,可此时脸色阴得似是能滴出水来似的,叶二人是走了,可他走时说的话如一根刺扎在了他心头。
几兄弟劝了几句,劝得了这头,又赶着出去劝叶二那边了,直到将这群兄弟送走,张洪义脸上也不见半点儿笑容。
这顿饭吃得众人不欢而散,百合听到动静出来时,那几人都已经离开了,张洪义默不作声的收着碗筷,百合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儿,他只摇头不说,百合逼问得急了,他也咬紧牙关不开口。
“怎么酒也不喝了?”
他表情有些不大好看,明明早晨出去时都是欢喜的,还说成家立业了,要谋份正经差事干,不再像以前吊二郎当了,这才多少功夫,脸色就变了。
桌上的酒坛被拍开了,里面还剩了大半坛酒,几个碗里也没喝完,百合想要去收,他却率先收起来了,神情有些郁郁不乐。
“是不是刽子手的事儿,黄了?”百合试探着问了一句,今日张洪义请了兄弟们回来吃饭喝酒,为的就是进衙门做刽子手的事儿,他都念叨好几回了,之前还好好儿的,这一会功夫的变化,百合猜是应该跟他准备谋的差事有关,果不其然,她话音一落,这一回张洪义有反应了,他看了百合一眼,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倒反问了一句:
“百合,是不是你不喜欢我当刽子手?”张洪义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贱不贱籍的,他也压根儿没放在心上。这辈子只要过得快活,他自己不会瞧不起自个儿,人家的眼光,他压根儿就不在乎。
可是叶二的话却是确确实实说到了他心中的隐忧。他说要做刽子手时,百合也是曾再三反对过的,此时她一来就猜出了问题所在,这让张洪义心中也有些犹豫了起来,他并非优柔寡断之人。可此时却很难做出决择,凭心而论,在张洪义心中,真正的银子可远比那虚无缥缈的面子来得要重要得多了,若是他独自一人,或是自己讨的不是这样一个出身门第的媳妇儿,说不得他肯定会选择做刽子手的,刽子手代代相传,虽然名声晦气,可每回砍了脑袋。总是能得到打赏银子,再加上每个月县里的俸禄,足够他养活妻子,还能将百合养得很好了。
但是现在不同,百合原本出身富贵,虽说如今家道中落,但因为时间未久,她吃的苦头还并不够多,现下她从候府嫡出的大小姐,沦为罪奴。心中想必肯定是不甘心的,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少女,难道以后真要让她也跟自己一般,从富贵乡中沦落到刽子手婆娘?
张洪义平时唤百合时。明知百合不喜欢,却仍是‘媳妇媳妇儿’的唤她,身上占不了她便宜,他总是要在嘴中占占她便宜的,可现下心乱如麻,他再也喊不出那平时顺口就能唤的话了。嘴唇哆嗦了两下,张洪义问了一句,又像是怕听到百合答案一般,慌慌张张端着碗就往屋里躲:
“算了,你容我想想,你容我想想再说。”
百合看他像是仓皇而逃的背影,眉头微微就拧了起来。
下午半天张洪义安安静静将衣裳搓了又挂起来,也不说话,更不做什么事儿,就坐在院子中发呆,一会儿望望自己的手,一会儿望望自己的脚,眼神时而忧伤,时而又有些挣扎,百合唤了他好几声,他也不说话,最后百合终于忍无可忍了,她手中拿了水瓢,‘啪’的一下便敲到张洪义脑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