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从民政大楼出来时,两人已经由情侣变成了正经的夫妻,封宁戴着墨镜,一副强作冷酷的模样,只是那翘起的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去:“先去选戒指,再回封家吃饭,吃完我们赶紧回去。”他都安排好了,只是说到回家去时,他眼中有些紧张有些羞怯。
戒指的事儿始终还是封宁心里的一个结,陈乐乐这事儿还没算完,他原本想要给百合一个不比别人差的婚礼,他的媳妇儿应该得到的比别人更好更多,因此那么多现成的戒指他没选上,好不容易挑了两粒大钻石定做戒指了,让她以后可以抬头挺胸了,却没想到出了那样一个岔子。
这事儿一想起来就让封宁打从心里觉得恶心,陈乐乐这样做不止是毁的两枚戒指,而是他对于未来的规划与盘算,这件事儿他会找陈家要个交待。
如今结婚了,戒指还没定下来,封宁想想也是郁闷,他可等不了再重新定做戒指了,百合无名指上由他亲手套下指环是他年少时期就定下的心愿,哪怕是拿了证儿,可是少了个东西封宁始终觉得有些遗憾,因此他还是想要重新给百合选个戒指,但这一回他没有再选定制了。两人重新逛了商场,封宁这一回选了半天,最后选中了一款成品戒指,戴在百合手指上试过之后刚好合适,不需要调整,等到刷卡付钱时,听到销售员说起戒指的价格时,虽然远比普通的戒指贵重。但却不及之前定制戒指的十分之一。
封宁对此还有些耿耿于怀,百合却挽了他的胳膊,将自己的手掌伸出来看。
灯光下,那枚钻石被包裹了起来,并不是特别大的钻石,精美的程度自然也比不上之前那对名叫‘情人的双眼’的钻戒,但却很适合她,小巧的戒身配上她细长的手指,显得秀丽而简单。封宁看到她的动作,也将自己的手伸了出来。他手掌骨节远比百合大。看起来充满了力量,他的戒指比百合的戒身略宽些,配上他古铜色的皮肤,显得大气协调。二人的手掌并在一起。说不出的自然。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封宁,戒指贵不贵重我并不在意,否则我当初就不会戴上那枚银戒指。”封宁挑选戒指的那份认真与上心。这种态度,远比金钱更贵重,百合难得开口夸奖封宁,这会儿一张嘴,封宁脸上不由自主的就露出有些想笑,又强忍住的表情,他开始确实有些介意,几年前十多岁时买给百合的那对银戒指,在当时冲动的只想跟她许下长久的诺言,那会儿心意远比金钱贵重,到了后来那对戒指虽然仍是他心中的一个宝,可是后面封宁曾想过要在结婚时给百合补上一个更好的,但没想到好事多磨。
好在如今还是事情终归圆满,封宁去付了钱,两人从商场出来时,天色已经不算早了,今日折腾了一天,封宁并不想再将时间浪费在外头闲晃,他一手拉着百合,那原本提着装首饰盒子的小袋子被他勾在手指上,单手将电话拿了出来。
电话他是打回封家去的,是提前准备跟封家说一声要回去吃饭,他语气里透着欢快,电话那端好像有人问了几句,他转头看了百合一眼,冲她笑了笑,一面应了一声,还用力点了点头,只可惜电话那端的人看不到。跟别人说话时,封宁不犯傻了,废话也不多了,三两句话说完就将电话挂上了。
这是百合第一次去封家,进入任务多少年时间,她就跟封宁交往了多少年,封家的王姨她打过一次交道,但对于封家的人还一次都没见过,这会儿已经拿了结婚证了,才第一次去封家,封家是在特区军中大院里,若论豪华与占地面积之广,却及不上陈乐乐家中,可是在这京里遍地都已经被改造成高楼大厦的时代,封家所在的这片军区,却仍保留着古香古色的气息。
每隔几步便是有荷枪实弹的战士站着岗,警备森严,远远的根本没有人敢靠近这些,这片地区里房子并不多,环境与地理位置当初在修建时就由风水大师看过,并不是陈家里那种精心打扮后仍透着匠气的庄园可以比拟的,每座院落前都额外单配了警卫亭台,封宁车子开回来时,岗亭中的小战士确认了他的身份,这才将警备撤去,冲他敬了个礼,给他放了行。
不知是不是因为封宁提前打了电话回来,所以两人下车时,封家里好多人都在,一屋子无论男女都穿着橄榄绿军装的人看着封宁提着袋子拉着百合回来时,自从小保姆开过门之后,众人都惊呆了,目光盯得封宁有些恼羞成怒了起来。
“爸妈,我回来了,还带了你们的儿媳妇回来!”他抓紧了百合的手,似是深怕她会因为这些人注视而紧张一般,人家看过来,他就转了眼珠瞪回去,直到这话说出口,一个十七八岁,跟封宁一般穿着一身迷彩服的少年就忍不住凑了上来:“宁哥,你还提了袋子回来。”那装戒指的小巧纸袋这会儿还被他勾在指间,刚刚结了婚又买了戒指,人生心愿一下子就完成了一半,封宁太激动了,上车之后都忘了娶下来,想着要将媳妇儿带回家去,他一路上开车都没取下,这会儿倒提回了屋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