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抱着她,哄了很久。
自始至终,姜博美把自己抱成一团,缩在后座上,尾巴在瑟瑟发抖。
晚饭前,姜九笙接到了莫冰的电话,说已经拿下了dinir亚太区的代言,行程很赶,要她做好随时出国拍摄的准备。
姜九笙不意外,莫冰看上的合约,就没有拿不下来的。
晚饭炖了骨头汤,姜九笙用汤泡了狗粮喂给姜博美吃,它躲在狗窝里,居然没有出来,若是以往,怕是闻到了肉味就能蹿上桌。
姜九笙奇怪:“博美怎么不吃东西?”
时瑾在摆放餐具,说:“不用管它,饿了自然会吃。”
姜九笙还是不放心:“会不会是伤口恶化了?”
她蹲下,伸手去抱狗窝里的博美,博美吞了吞口水,没忍住,伸出了小爪子,才刚碰到它妈妈的手,身子突然一抖,立马又利索地缩回了爪子。
它瞪大了狗眼,惊恐地看着站到姜九笙身后的时瑾。
吓死狗子了!
姜博美立赶紧把自己抱成一团,头埋进伊丽莎白圈,滚到角落里里,直打哆嗦。
姜九笙诧异了。
时瑾在身后说:“伤口没有问题。”
姜九笙戏谑:“时医生还对动物外科有研究?”
“医这只狗够了。”时瑾哄小孩似的,耐心极好,“不管它了,你去洗手吃饭,嗯?”
姜九笙笑着起身,去了洗手间。
时瑾收回了目光,冷冷一瞥,言简意赅:“自己出来。”
“……”
一秒都没敢磨蹭,姜博美瑟瑟发抖地滚出来了,颤颤巍巍地吃骨头汤狗粮,它最爱的食物,却味同嚼。
它自从有了疼爱它的妈妈,就给忘了它爸爸有多可怕了,怎么就忘了厨房的手术刀,想当初它初来乍到,不知天高地厚,一爪子抓伤了爸爸,然后就被按在了桌子上,它爸爸用手术刀,把它的狗指甲一根一根片掉……眼神就跟今天弄那个小偷一模一样,真的太吓狗了!
夜幕星河,寒风凛凛,时针已过子午,夜深,圆月被遮,只余月牙儿弯弯。
房间里亮着一盏床头灯,杏黄色的暖光,落在床头,淡淡光照笼着睡梦中的人,昏昏沉沉模糊了轮廓。
被中的人儿睡得不安稳,额头沁出一层薄汗,嘴里含糊不清地梦呓。
梦境,困着她,怎么也醒不过来。
又是那座窗户全被封起来的小楼,一点光线都没有,女孩摸索着墙,似乎想要走出去,一路跌跌撞撞。
阁楼下面,有人在说话。
她扶着墙,一步一步靠近,赤脚踩在木板上,一点声音都没有。
“你没听说过?”
是少年的声音,干干净净,带着那个年纪所没有的从容与气场:“进这栋楼的人,没有能活着走出去的。”
然后,还有男人的声音,像是恐惧到了极点:“六少,饶、饶命,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咔哒——
子弹上膛的声音。
男人大声惊叫:“不!”他哆嗦得厉害,“不、不要开枪!”
这时,有脚步声。
一步一步,越来越靠近。
“笙笙,”握枪的少年募地回了头,冷色的眸突然惊慌,“别过来!”
地上的男人却在这时候大喊:“救、救我。”
少年几乎失控,咆哮:“别过来!”
楼梯上的女孩突然踩空,整个人摔了出去。
“笙笙!”
她突然趴在地上不动了,怔怔地看着地板上的血,从她手掌碰触到的地方,一路渗进衣袖了。
血,还是热的。
女孩愣愣地抬头,看见了双眼猩红的少年,他手里握着枪,对着地上的男人,那个男人躺在血泊里,大腿上的血汩汩流出。
“你,”她看着少年,“你在做什么?”
他手上,还有没有风干的血迹,眼神慌了:“笙笙,他是坏人。”
她像没有听见:“你要杀他吗?”
自始至终,少年都没有放下手里的枪,甚至枪口一直指着男人的心口,他眼底炙热:“他是来害你的坏人。”
蜷缩在地上的男人突然抬手,拽住了女孩的脚,眼里有强烈的求生欲:“救、救我。”
“别碰她!”少年怒喊,指腹已经碰到了枪的扳机,眼里全是火,像只狂躁的野兽,随时要扑上去,将眼前的人狠狠撕碎。
突然,一只手抓住了少年的袖子。
他回头,对上一双像蒙了尘的眼睛,空洞,凄凉:“可不可以不杀人?”
“不可以。”少年抬起手,枪口对准男人的头,“笙笙,他看见你的脸了,必须死。”
她用力摇头,眼泪砸了下来:“我很怕。”
“你不要杀人。”
“不要和我一样。”
“砰!”
枪响的同时,女孩大喊:“时瑾!”
姜九笙募地睁开了眼,大口大口地喘气。
是梦,原来是梦。
她深吸了一口气,大汗淋漓,整个人都虚脱了,喘息了很久才平息,木然地盯着天花板,久久发怔,竟一时回不了神。
梦里的女孩是她十六七岁时的样子,她努力回忆,却突然想不起来少年的模样,只记得生得精致美好。
她怎么会喊时瑾的名字。
姜九笙好笑,若非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呆呆坐了许久,嗓子干得难受,她摸到床头柜上的杯子,起身去倒水。
刚走到门口,她听见了时瑾的声音,压得很低,隐隐约约。
“那个惯犯,”
时瑾顿了顿,说:“派两个人去局子里,把他的手废了。”
姜九笙呼吸一滞,僵住了,时瑾口中的惯犯,是白天的那个小偷。
客厅里沉默了许久,时瑾再度开了口:“把视频接过来。”
然后,姜九笙听见了粗重的呼吸声,以及第三个人的声音:“求求你,放我一命,我可以给你钱,要多少都可以。”
这个声音……
是成洛。
先是那个惯犯,再是成洛,姜九笙可以确定了,时瑾在算账,一笔一笔,一个不落。
“我不缺钱。”时瑾说。
音色依旧清润,语调却冷厉至极,让她觉得陌生,却又熟悉,哦,很像方才梦里的少年。
“饶、饶命,只要你不杀我,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男人讨饶的话刚说完,时瑾懒懒开口:“把枪给他。”
枪……
姜九笙后背沁出了一层冷汗,颤抖着手,握住了门把。
“里面有四颗子弹,只有一发是空弹。”时瑾语调里,没有半分起伏,从容地发号施令,“开枪吧。”
咔哒!
门锁被打开的声音突然响起,时瑾猝不及防地回头,大惊失色:“笙、笙笙。”
姜九笙盯着餐桌上的电脑屏幕。
果然,是成洛。
他一身是血,躺在地上,奄奄无力地喘息,眼里全是恐惧与痛苦。
这一幕,和刚才的梦里,几乎一模一样,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难以置信。
时瑾猝然回神,立马合上了电脑,他慌张失措地站起来,急着说:“笙笙,里面没有子弹,我吓他的。”
姜九笙把目光落在时瑾身上,视线密密麻麻,毫不闪躲地与他对视:“那个小偷,你也跟我说是吓他的。”
时瑾方寸大乱,额头有汗:“你听到了多少?”
“你说要废了他的手。”
白天,他骗了她,他根本没打算宽恕,因为她受了伤,他便要废掉别人一只手,甚至不惜触犯法律。
极端又疯狂。
时瑾慌了,无措得手脚都不知道如何动作,抬手想抓住她,却悬在半空,不敢贸然上前,眼里神色乱得一塌糊涂:“这次是真的,我有底线,不会杀人。”
“时瑾,”她眼里有迟疑,“我已经不太清楚你的底线在哪了。”
一开始的他,君子如玉。
后来发现,他也偏执,他会剑走偏锋,不惜代价。
如今,她看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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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肉喝汤前需要仪式感,俗称,先搞事情再给甜头,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另外记住,顾总裁喜欢雷声大,雨点小,搞事情也是为了花样虐狗,专业五百年宠文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