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东略一思索,道:“老弟,金永隆现在不存在了,这家公司几年前和另外一家公司合并了,现在的名称叫‘泰隆’。”
罗旭道:“这个名字倒是常见,我记得京城有座很高的大厦就叫泰隆大厦。”
刘振东笑道:“对,那是他们泰隆的得意之作。对了老弟,你突然问起这个干什么?”
“老王让你找的黑松林原来就是永隆广场那里。唉,看到老王绝望的样子我真的心里不好受。刘哥,我想去永隆广场试一试,就当是碰碰运气吧。”
刘振东何其聪明,立马就明白罗旭给他打电话的目的了,道:“泰隆的董事长和我是好朋友,我马上给他打电话。老弟,你现在到我公司来,你来了之后我带你一起过去。老王的事情我答应过他的,我也得尽一份力。”
挂了电话,罗旭立即就让阿城送他去刘振东的公司。见了刘振东之后,刘振东就带着罗旭一起乘坐他的劳斯莱斯幻影赶往了永隆集团董事长金俊勇的家里。
金俊勇今年五十多岁,和刘振东经常一起打球,二人除了在商业上有过合作之外,还一起办过几个慈善项目。合作以来,他们一直都比较愉快。
永隆集团的产业虽然涉及多个方面,但最重要的产业还是集团名下的地产,这是永隆的根本,也是利润最稳定的来源。
金俊勇住在永隆自己开发的一个别墅区里,刘振东在这里也有一套别墅,和金俊勇家挨着,是金俊勇送给他的四十岁礼物。
车子还未到,金俊勇家的英国管家就站在门口迎接了。看到车子过来,飘着白胡子的英国管家立即就走上了前去,为刘振东拉开了车门。
“刘先生,我家先生正在客厅打电话,请随我来吧。”
进了客厅,金俊勇刚好打完了电话,笑着迎了上来,与刘振东拥抱了一下,与罗旭却只是握了握手。
“老金,这是我的小兄弟,我跟你说的事情,你得把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
刘振东显然和金俊勇很熟悉,到了金俊勇家里一点也不客气,往沙发上一坐,那里原本应该属属于主人家的位置。
金俊勇笑道:“刘老弟,你的事情我哪次不是给你办的妥妥的。我刚才打的电话,就是把当年负责那个项目的人给叫过来的。”
罗旭道:“金总,真是麻烦你了。”
金俊勇笑道:“罗老弟,你和刘老弟是兄弟,也就是我的兄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就不要跟我客气了,否则我真的会不高兴的。”
金俊勇身上带着明显的江湖习气,慷慨仗义,所以在商场上朋友极多。早年间,他只是个杀猪的,**************,一个偶然的机会,才让他开始进入了商界,谁也没有想到他一个杀猪的如今能有今天这番成就。
金俊勇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不管是微末之时,还是现在的崛起之际,他对人从来都不会变,依然是那么仗义。朋友有事,但凡能帮忙的,他一定会帮忙。这样的人,容易结交到真心的朋友,朋友越多,路越好走。这是金俊勇可以成功的原因。
另外,金俊勇还有个特殊的爱好。早年间,他是个屠夫,其实他家从他这辈往上数三代,都是屠夫。后来他成了大商人,也还是忘不了杀猪的手艺。
所以,金俊勇的集团有个生鲜部门。作为老板的他,一三五总是要去仓库里亲自宰几头猪,对他来说,既是减压的方式,也是提醒他不要忘记从前的最好方法。
好在,金俊勇生了三个女儿,要是生个儿子的话,怕还是要强迫儿子跟他学杀猪。
三人相聊甚欢,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当年的项目总监谢南来了。
“董事长,您找我。”
金俊勇看着罗旭,道:“罗老弟,你有什么就直接问他吧。谢南,我这兄弟问你什么,你都给我如实回答。什么都不要藏着掖着,有半句假话,你就给我卷铺盖滚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