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脑袋一歪,半个身子靠在墙壁上。
目光呆滞。
“十日内,你将会疯疯癫癫。十日后,便可恢复如初。”
李十二站起身,笑着看向已经开始流口水的餐馆老板:“不杀你,是因为掉我身价。你这种人,真是让我懒得下手。”
说完,他抚摸着手上玉佩,又看向一地尸体:“把屋子清理下,顺带换上九路蓑衣,跟我去一趟他们大营。”
“虎口拔牙?”何秋婵非但没有畏惧,反而愈加兴奋。
鲜血,总会激起人体内最原始的渴望。
人也是动物,也喜欢杀戮。
“虎?屠狗而已。”李十二走到水龙头旁,将玉佩上的血迹洗刷干净,随后像模像样的挂在腰间。
“早知道,把棠栀带来好了。”他对着镜子,摸了摸脸上面具,忍不住叹口气。
在一起的时候,他总嫌棠栀很烦。
絮絮叨叨,时常骂着胸大无脑。
可现在分开,他才意识到有这个女人在,自己方便了许多。
若是直接换上大胡子的脸,光明正大进入到九路营地便可。
现在只能戴上破斗笠。
再用黑纱遮住自己英俊的脸庞。
好在九路穿着密实,如果像七路那样只有一身白色麻衣,反倒麻烦。
等他走出时,何秋婵已经换上蓑衣,头顶戴着斗笠。
看上去,和普通九路小喽喽没有任何区别。
“蛮像的。”李十二满意点点头,自己也戴上斗笠。
同时将自己地狱之剑藏在衣服里,腰间挎着大胡子那把钢刀!
离开餐馆前,两人将打烊的牌子挂上去。
这样一来,短时间内不会有人发现。
毕竟门里,可有结实的桌子在挡着。
九路营地很好打听,永城人人皆知,其大本营设在牛镇。
可两人刚走到鼠镇门口时,便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暴喝。
“站住!”
李十二并未理会,径直朝着鼠镇门口走去。
紧接着,身后传来一阵汽车轰鸣声。
吱!
一辆黑色轿车迅速驶过。
而后,横在两人面前。
约莫十几名身穿白衣的七路喽喽,端着枪械,将李十二团团围住。
车门被推开。
从上面走下名带着墨镜的少年。
“哪来的?”
少年并没有穿着七路装扮,而是一袭白色西服,胸前还别着枝花。
看上去,应该地位不凡。
“九路。”
李十二出声答道。
“老子还不知道你们是九路的?”
少年摘下墨镜,两只手插进口袋里,不住打量着李十二:“谁手下的?知不知道鼠镇是我七路地盘?懂不懂规矩?”
“阁下是……”李十二出声再问。
“告诉他,老子是谁!”
少年一扭脑袋,脸上带着得意。
“瞎了你的狗眼!堂堂七路司令大公子都不认识!”一名身穿白衣的老者走出来,轻蔑的骂道:“你们九路这些不知死的畜生,来我鼠镇也便罢了,竟敢冒犯公子!”
说完,老者缓缓走到少年面前,双手抱拳,恭敬的问道:“公子,这两人该如何处置?”
“张司令与父亲好歹相识一场,留条命,打断双腿,扔回去。”少年轻哼一声,摆了摆手道:“九路来我鼠镇敢如此光明正大的,本月内,你是头一个!”
说完,他转身坐回轿车内。
降下车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