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想花钱都买不到。
几年前。
据说一位富可敌国的大商人,花了上百亿,从药王谷买来一枚药丸。
竟然奇迹般在生死边缘又撑过五年!
钱财,本就是身外之物。
这样的消息,让那些坐拥花不完财富的商人,更加心动。
可李文淑打量一番,却不认为李十二是有钱人。
至少看上去,不像。
穿着随便,举止和老人一样,丝毫没有活力。
而身后那两个人,一个肌肉块,一个死变态!
都不是什么好人。
“无妨!”陈顶天笑呵呵的摸着李文淑脑袋:“他们是乐乐朋友嘛,礼物既然送出去了,那就是别人的东西,你要学着成熟一点。”
不得不说。
这样的话换做别人听到,一定会对陈顶天生出一丝好感。
家境殷实,还谦逊,懂礼数。
几乎就是一个完美的成功人士。
可李十二还不清楚这小子心里想的是什么?
一肚子坏水!
“就是,你不要有被迫害妄想症!”高乐乐将镯子递到李十二面前:“怎么,你还懂这个?”
说不上为什么,她总觉得眼前这个少年很神秘。
虽然冷冰冰的,但绝对是个好人。
而且能让五江省数位龙头一起送行,身份一定不简单。
“早年,曾经在珠宝店卖过货。”
李十二刚接触到镯子的一瞬间,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手指接触的地方,感到十分不适。
“肯定是因为你冷冰冰的,卖不出去货,被人给炒了!对不对?”
高乐乐笑哈哈的说着,举止大大咧咧,完全不像一个温柔的小女生。
与之形成对比,李文淑则小鸟依人的靠在陈顶天怀里。
不停的撒娇。
“你没被人打死,真是个奇迹。”
李十二眼睛盯着镯子,轻哼一声。
都说祸从口出。
高乐乐的性格,要不是家境不错,恐怕早挨揍了。
可当李十二目光停留在镯子上时,眼睛瞬间眯成一条缝。
果然,已经招灾了。
还是来自自己好闺蜜的手段。
镯子上,有一层淡淡的镀膜。
李十二轻轻用手摸了摸,又放在鼻子上闻了闻。
那是一种化学物质。
镯子里面,有极为危险的化学元素。
镭。
这种化学元素具有放射性,长期接触,会杀死体内大部分免疫细胞。
像高乐乐这样整天戴着,用不了多久,就会身患恶性肿瘤。
送镯子的人,心思够歹毒的。
“我看,这个镯子更适合你。”
李十二拿着手镯,递到李文淑面前:“你戴上看看。”
“不!”
李文淑像是见到什么恐怖东西一样,立刻缩回去。
眼睛里,还带着恐惧。
“李文淑,戴上看看!”高乐乐接过镯子,走到李文淑面前:“我觉得你戴上也挺好看。”
她并不知情,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闺蜜戴上看看。
这种事情,女生经常做。
“拿走!”
李文淑用力一推,直接导致高乐乐手一滑。
咔嚓!
镯子摔在脚下的石头上。
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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