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五点多钟,折腾了整整一宿的伍北、孟乐、刘自华和王顺围坐在一张桌边吃早点。
他们周围几米的别的座位上空空如也。
倒不是说吃饭人少,主要大家都刻意避开他们。
“邓哥没啥大碍了吧?”
伍北捏着半根油条,笑呵呵的询问。
刚刚抬车时候,他小腹的伤口被绷开,尽管医生帮着重新做了包扎,但是雪白的衬衫上始终沾满了扎眼的血迹。
再加上满脸疤痕的王顺和凶神恶煞似的孟乐、刘自华,所以平常老百姓还真不太敢跟他们离的太近。
“跟你一样,挨了一刀子!不过他毕竟年龄搁那摆着呢,肯定恢复速度没你快,精神头也差你一大截。”
孟乐喝了口豆腐脑,感慨的笑了笑:“年轻真好,如果往前推十年,都不用你,我自己就带人把内个什么叽霸万鹏收拾的利利索索。”
“大哥,你现在也不老啊。”
刘自华笑呵呵的接茬。
“狗屁,以前搂俩小妹,我能乐一宿,现在捏个后背,我就直接糗,你说老没老,不是我跟你们吹,我像小伍这么大时候,那可是号称金枪小飞龙的!”
孟乐搓了搓腮帮子处的胡茬,没正经的调侃。
“哈哈哈”
“我乐哥没谁了!”
小哥几个顿时被他那副没正经的模样逗得前俯后仰,引得周边不少吃饭人侧目观望。
老爷们凑在一起,唠的话题永远都逃不开女人和钞票,倒不是说谁比谁粗鄙,造物主就是这么设定的,奋斗的真谛,不就是为了活的更加精彩么?!
“哥哥,你流血啦,是不是很疼呀”
猛然间,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捏着几张餐巾纸,走到伍北的旁边,指着他身上的血迹,弱弱的说道。
“啊?”
伍北瞬间懵了一下。
混迹江湖这么久,他早已经习惯了旁人异样的眼光,甚至于他本人都觉得生为黑暗中的生物,被人当做另类,也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冷不丁有人把他拉回“人类”的行列当中,伍北竟有点不知所措。
“哥哥身上的不是血,是番茄酱,昨天我吃薯条时候,不小心弄到身上的,你吃薯条时候喜欢蘸番茄吗?”
短暂错愕几秒钟,伍北马上笑呵呵的接过小朋友手中的餐巾纸。
“我喜欢原味的,哥哥你衣服上真的是番茄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