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一班那群聪明的人嫉妒好一点,还是被六班这缺心眼的嫉妒好呢?
谁都知道,柿子要挑软的捏,他肯定挑六班。
破地狱在北唐混不下去了,回来现代,受晖宗爷所托要好好照顾皇子,因为皇子是他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
破地狱也以七喜可乐为主心骨,心思都放在他们身上。
学校打电话来说要见家长,他便叫司机开车送他来。
从北唐来现代这么多年,他日子也混得不错,有能力的人不管去到哪里,都能赚钱。
他是北唐第一铸剑师,到现代之后跟着晖宗爷倒腾古董,也赚了一些钱,开了一家刀具厂,规模还很大。
也算是当回老本行。
来到学校,往校长室里一坐,第一铸剑师的威风就回来了。
花白头发,洗得发白服饰,脸色黝黑是长期晒太阳的原因,年纪看着不小了,但是健步如飞,有一种耕田老汉的壮实。
学校不能看学生的家境,所以校长对他的态度十分恭谨,毕竟也是老人家了。
破地狱听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就一句话,“我孙子想读一班那就读一班,他喜欢就好。”
校长一怔,“但是,一班的氛围……”“不管什么氛围,我孙子天资聪慧,不管他去哪个班,都是第一的。”
破地狱站起来,往窗口看了看,“嗯,这学校是不错的,就是教学楼有些旧啊,后面还有空地是吗?
建几栋,我出钱,别委屈了我孙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