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疤又称香疤。指佛教徒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其行为根据或系起自于舍身供养之思想,或系为断除我执。受戒时燃戒疤又称‘烧香疤’,所燃香疤之数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腋、烧戒疤于手腕;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关于其起源,依谈玄《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然此并非佛制,且为中国所独有,并未见于其他国家。
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中说: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从此以后,新受戒的汉族僧人,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
来历
《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条说:“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又《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
从这几段经文的内容,说明了原来烧身有二重意义:一、是用以表伸至高无上的供养;二、为了消除业障。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有的和尚头顶上有一些经香火烧灼而留下的疤痕,这是汉地佛教出家人的一种明显的外在标志,于是很多人都误认为凡和尚都要烧戒疤的。在一些搬演唐宋时代故事的电影或电视片里,出现在银幕或屏幕上的和尚们都煞有介事地“烧”上了戒疤,凡稍有佛教历史知识的人看了,都感到十分可笑。
其实,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在受教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因此,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国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国汉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头顶上也不会出现戒疤。
烧戒疤的习俗,据说起源于元代,当时有位志德和尚受到元世祖的尊崇,他传戒时,规定受戒者每人燃香于头项,受沙弥戒的燃三柱香,受比丘戒的燃十二柱香,作为终身之誓。这样一个小小的发明,后来居然悄悄地流传开来,并且世代传袭下来。这当然是一种残害身体的陋习,是汉地佛教文化的小小的土特产。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汉地佛教文化圈的一点特色,简单地说,就是佛教发展到后期,“大众信仰”比极少数思想家(佛学家)所构成的“精英文化”拥有强大得多的能量。发明烧香疤(俗称“烫香洞”)的元僧志德根本算不得一个佛学家,但他的这个小发明,流传之广和深远却是慧能以后任何著名高僧的学说所不能比拟的。
另说中国和尚烧戒始于南朝梁代的梁武帝,梁武帝是个狂热的佛教徒,他曾三次舍身佛寺当和尚,又三次被大臣用重金向寺庙赎回。当时,他大赦天下死囚,令其信佛当和尚。但又怕他们逃出寺院,重新犯罪,就以黔刑(在脸面刺字的一种刑法)为范本,在头上烧上戒疤以便随时识别,加以捕获,此即中国佛教徒烧戒的开始。后来,烧戒被认为是入佛门苦修的开始,逐渐适用于所有的和尚,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标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