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皱眉道:“这样可不行,你干脆把衣服穿上,不然,我和琼姐解释不清。”
梅若华瞥了撇嘴,漫不经心地穿上了衣服,她没想到堂堂的林帅、日不落战神,竟然这么怕老婆,所以,梅若华用手指在自己的脸蛋上这一点那一点的地羞林峰:“羞不羞,羞不羞!”
林峰却是笑得很温暖:“爱就是怕,怕就是爱。
我喜欢给照顾她们,给她们做吃的,带着老婆孩子玩啊,怎么都好。”
“这样啊,那你可要知道,将来这妻管严的名声你可跑不了。”
梅若华笑道。
“妻管严没什么不好,我是男人嘛,妻女都是软体动物,我怎么能欺负她们呢?
我只能爱护她们。”
林峰微笑道。
梅若华,这些年以来,一直都在潜心研究生物医药,荒废了大好的年华。
所以被人送了很多外号,什么灭绝师太啊,什么狂人啊?
包括她自己的名字,梅若华都是梅超风的原名。
梅若华从来都觉得男人是巨婴,结了婚以后,还要照顾他们,实在是太麻烦了。
有很多男人,天生就是一个半成品,生活能力是特别低能,而且还大男子主义。
可是,当她看到林峰的另外一面,不觉吃惊,原来男人还可以这样。
在外面顶天立地,受到所有人的尊敬。
在家里,不争不夺,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儿汉。
林峰,躺在沙发上掏出手机,看着自己的爱女和爱妻,美滋滋……虽然他和方琼还没有结婚,但是他早就把方琼当作自己终生的伴侣了。
“睡觉吧!”
梅若华吧嗒一下,关掉了灯,然后,把被子蒙在头上,呼呼睡去。
岂不知关灯与否,对林峰而言并没有什么影响。
他本来就能黑中见物。
这灯对于林峰来说,就是配搭。
……楼下,梅若华的父母在自己房间里正在研究着一见什么事情。
“要不要问问女儿什么时候订婚?
她总是没有时间,要我看赶紧把婚定了是正经,就算是工作,也要生活嘛,组织上也应该能够理解。”
梅若华的妈妈絮絮叨叨地说道。
女儿都已经29岁了。
女人最好的年华就是在30岁以前,如果过了30岁,那就是一个坎儿,再想找到好人家、好男人,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要打折扣的。
女人在挑剔男人,男人也在挑剔女人呀。
尤其是男人都喜欢吃嫩草,没有喜欢年纪大的女人的。
所以梅母为女儿的婚事真是操碎了心。
梅若华的爸爸,挠着后脑勺说道:“要我看,这件事情,你也不要逼得太紧,物极必反,那样女儿会很反感的,毕竟这是人生最大的一见事情,马虎不得。”
“什么马虎不得?
女儿只知道工作、工作,都成了狂人了,耽误了婚姻,越过了30岁的门槛,在想找合适的对象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是大事!”
梅妈妈万分着急地说道。
她是女人,她知道女人的青春很短暂。
无论如何,要女儿在30岁以前,把婚事定了。
其实在梅若华母亲的算计里,应该是在30岁以前把孩子生出来。
因为过晚的生孩子,生的孩子不聪明,对母亲的身体创伤也是非常大的,难以修复。
人最好的青春年华和精力,是在20~20五六岁之间。
这是女人的黄金期。
在这个时间段里,结婚生子,是最好的。
在什么年龄段就应该做什么事情,反之到了,垂垂暮年,膝下空虚,再想生孩儿,岂不晚矣!她是母亲,她当然为女儿着急了。
梅若华的爸爸摸着鼻子:“你刚才不是说他们两个人很亲昵吗?
又亲又抱的,说不定已经在一起了,再说现在的年轻人和我们那会儿根本不一样,我们那会儿,连拉下手都不好意思,一直到结婚了,我才知道,你有狐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