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家资产分割的问题,曾律师已经表达的很明确。
就是由沈莱咪和沈历一家对等均分,没有别的可能。
纵然沈历一家觉得不公平,还拿沈世童出来说话,说童童是沈家的血脉,应该继承更多,但被曾律师告知,沈世童与沈大钟是间接继承关系,沈历还活着,所以就由沈历负责继承关系;而之所以跟沈莱咪对等分配,是因为沈莱咪的父亲沈牧不在了,那么沈莱咪就上升为直接继承关系。
说到最后,把曾律师说的都有些烦了!沈历这两口子简直就是胡搅蛮缠。
曾律师稍有不耐烦的道:“沈理事,夫人,你们若是对我列出的分配方法不满,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再打听,或者聘用别的律师。”
之后曾律师便起身离开了。
曾律师只帮助沈家解决资产分割的问题,还剩下一个大问题,就是董事长位接任事宜。
目前来讲,在沈历的意识里,除去那个神秘的外国大股东,掌握股权最多的就是沈历和沈莱咪了。二人是对等,但沈历早早的就做了幕后工作,打了小心眼。
这段时间,沈历在H.P.L任职理事之际,他勾搭买通了好几个稍有力度的股东和集团上层领导。自然是拉关系,送好处,就是为这一天做准备!
当沈莱咪和沈历的股权对等的时候,那就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董事长。
沈历早就对董事长一职虎视眈眈。
“巧宝啊…那个瑞士籍的大股东,人家迟迟不肯露面,想必对我们集团的董事长一职没兴趣。”沈历道:“下面我们就来谈谈,接任的问题。”
这可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