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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远征给的这块地位于城乡结合部,大约有二十来亩的样子,是一片处于临江河畔的江景地,这些年房地产过热,这一带的土地价值并没有完全被炒起来,所以被路远征临时改建成为了一间小仓库,专门用来堆放杂物。
林夕去看过一次,发现这儿是一块天然的苗圃基地,所以第一时间给胡笙去了一个电话,他带着他的小伙伴们赶到临川来的。
人是陈怡跟着林夕去接的,在汽车站等待的时候,陈怡忍不住担忧的说道:“林夕,阿笙这孩子这么小就不读书,跑到临川来跑生意,他能够做下来吗?”
“当然,这可是我小舅子,有我护着他,肯定能够做下来,这小子读书读不进,干脆早点儿做生意也好,多锻炼未必是坏事。”林夕笑眯眯的说道。
“谁是你小舅子啊,就会乱攀关系!”陈怡嗔怒道,心中却甜丝丝的,跟着林夕混,倒是让人安心不少,但愿他能够闯个名堂出来吧。
林夕故意很受伤的样子说道:“好好好,我不乱攀关系,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趴在墙头等红杏好了!”
“你敢!”陈怡立马急了。
林夕奸笑道:“那快赏我一个么么哒,晚上啪啪啪……”
“去你的,臭流氓!”陈怡的脸立马红了,可还是乖乖的在林夕的脸上亲了一下,林大官人那个爽呀,他就号这口。
“咳咳咳……”
一阵干咳声响起在两人耳边,陈怡扭头一看,发现胡笙带着三个跟他差不多年纪大的男孩子站在近前,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两人。
陈怡面红耳赤,连忙拍了林夕一下尽显小女儿姿态,林夕却潇洒的一挥手说道:“都来了啊。”
“嗯,林大哥nAd1(”胡笙对着他的那帮子兄弟介绍道:“这是林大哥,以后咱们就跟着他混了!你们自己介绍一下吧。”
“林大哥好!”仨小子纷纷喊了一句。
高个的叫罗峰,娃娃脸的叫白斩,瘦削的叫高俊,全部都是棚户区里的子弟,平时跟胡笙混在一起,打架抽烟泡网吧的事情没少干,哥们义气也很重,绝对的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类型。
“好,上车,咱们吃饭去!”林夕很满意这帮子小子,这可是自己的林家军,将来肯定能够发挥其用。
一帮人挑了个大饭店上了一桌子好菜,又上了两瓶五粮液,好酒好菜使劲了造,酒足饭饱之后,罗峰撑着红脸说道:“林大哥,你如今可是我们棚户区响当当的人物呀,再也没人敢在我们棚户区里撒野了,谁一见到苼哥,那都得绕着走!”
林夕瞟了胡笙一眼,这小子马上雄赳赳气昂昂的挺起了胸膛,他不免觉得好笑,这小子倒是会狐假虎威。
白斩说道:“林大哥,这一回我们到临川来,是不是准备大干一场?别的不说,要说打架,我白斩绝对是勇猛无比,像大头那种吹牛皮的货色,我一个人能干趴五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