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欢迎‘滴滴打车’的创始人顾小凡先生。”
镜头给到了顾小凡,顾小凡微笑地招了招手,“白头翁”克里斯接着道:
“让我们看看这期节目之前我们进行的调查,哇……真是令人惊讶,这次支持顾小凡先生的网友占了百分78·9,占据了绝对的优势,留言都是‘支持滴滴打车!’‘顾小凡好样的’的话,对此作为全美最大出租车公司‘安飞士’的ceo,拉文先生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在这句话之后,镜头就给到了地中海发型的拉文,在全美国的观众,和各个相关利益者地注视下,辩论直接进入主题开始。
拉文显然早有准备,直接对着顾小凡开炮道:
“我觉得这个议题一开始就很荒唐,‘滴滴打车’当然是违法的,因为这个东西根本没有人管制这个服务,我们市民坐车是一个公共的服务,它需要有一个公信力,‘滴滴打车’根本没有人管制司机,乘客乘坐滴滴司机的车辆,无疑是非常危险的~根据联邦交通法第53条,任何交通运营车辆都应该有责任公司承担运营相关责任……滴滴打车显然违法了这条。”
在美国这种电视辩论之中,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政治作秀,高喊虚无简短的口号,来博得眼球提高关注度,这种节目会很火,但是根本上来说没什么营养,而另外一种则相反,是非敞业的正式辩论,每一句话都是要有法律依据,以精确的事实依据来打压对方。
而一场辩论会定性为哪一种风格,通常是由主持人来引导,显然“白头翁”克里斯希望把这场辩论拉到专业层面来,这无疑是对顾小凡这种政治外行是非常不利的。
而相反的,对方这三人都是在这个领域浸淫多年的领袖级人物,最擅长的就搬法规条款来攻击对手。
就在导播室里亚伯·华纳与艾伦都连连点头,很欣赏fox的主持人手腕,认为顾小凡会哑口无言的时,只见直播间里面对质疑与嘲笑的顾小凡,却一派气定神闲的回击道:
“我不同意拉文先生的看法,现在联邦对于出租车行业与其说是监管不如说是保护,各大城市都严格规定了出租车的数量,形成了垄断经营,出租车公司一直在盘剥出租车司机,不能给整个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顾小凡说着,打开了脑海中的系统屏幕,把所有相关资料都摆在脑海银幕上,深吸了一口气读出来:
“比起滴滴打车来,联邦政府与出租车公司的做法更加不符合法治精神,你们违反了1997年颁布《统一商法典》中的第107条,公司不得过分侵占员工合法利益所得。
以及《联邦财产法》的中第97条——雇佣者无权单方面协议员工财产责任。
还有《法垄断法》2005年修正条款第5条,在一州内境内,单一行业不允许存在占有市场率百分75以上的公司与集团……贵公司在怀俄明州,佛蒙特州,还有南达科塔州,都存在有明显垄断行为,这完全是由于政府的过度管控造成的。”
你们要办法律条款比专业是吧,ok~那就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