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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底,初夏时节,天气渐渐炎热起来。
连着三天日晒以后,终于迎来了一场大雨。
大雨过后,江南水乡越发显得明媚,到处一片清新。
梅山刀剑山庄,下圣院刀剑房。
一棵大树底下,坐着个酒鬼。
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这个酒鬼可算是选对了地方,只见他往树下一坐,立刻就被树荫遮蔽,夏日想晒也晒不着他,而他本人,则是可以尽情地喝自己的女儿红。
江湖上有三大名酒,分别是女儿红、竹叶青、烧刀子。
要说这三大名酒哪个最好,没有人说得清。
反正各有各的爱好,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就说成是天下第一。
女儿红又叫状元红,学名叫花雕,属于黄酒,据说起源于六千多年前,经多年发展,最流行于江浙一带。
花雕有很多种,但最出名的,莫过于来自浙江绍兴府的女儿红。
相传许多年以前,绍兴有一户人家,在女儿满月之时,选数坛好酒埋于院中,十八年后,待女儿出嫁,再把好酒从地下挖出,用来招待亲朋客人,那酒香味扑鼻,堪称绝妙,于是就称之为“女儿红”。
绍兴府罗家乃绍兴一大豪族,其名下产业之一就是卖酒。
因为罗家垄断了绍兴一半以上酒业,经罗家卖出去的酒,也不知有多少,光是每年缴纳给朝廷的税银,就称得上骇人听闻。
十九年前,罗家家主罗威将妹妹罗香梅嫁给刀剑山庄庄主少师正的时候,曾亲自挑选了九九八十一坛最上等的女儿红,当做一份嫁妆,派人送到刀剑山庄。
据说沿路之上还受到了强盗的觊觎,说是这八十一坛女儿红价值十万金。
那一年,“刀剑少”少正秋十二岁,正是他亲生母亲去世的第十一个年头。
不是他不懂事,而是他认为没人可以取代他的亲生母亲。
就在父亲当婚大夜,他一个人坐在小屋里,喝了一坛女儿红。
那是他第一次喝酒。
一喝就醉了。
醉得一滩糊涂,差点将父亲的婚礼搞砸。
事后,他被关了一个月禁闭,要不是罗香梅为他求情,也不知会关到什么时候。
从那以后,他每年都会喝一坛女儿红,用来纪念自己逝去的“青春”。
对他来说,他的青春已经埋葬在十二岁。
八年前,江湖中人开始称他为“刀剑少”。
之所以有这个称号,一是因为刀剑山庄名头大,二是因为他是少师正最得意的儿子。
可是就在五年前,他不再是少师正最得意的儿子,因为他的大哥少正春,得了一个儿子。
少正秋从未想过要和大哥争宠。
相反,他觉得父亲以前太过关爱自己,对两位兄长不公平。
然而两年以后,因为他的婚事,他与父亲闹翻了!
这三年来,他从未见过少师正一面,每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没有人管得了他。
时间一长,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些年来,他曾尝试过喝其他酒,可喝来喝去,还是觉得女儿红最好喝,而且就必须是绍兴府的。
所以除了女儿红之外,别的酒无论再好,他都不会碰一口。
此时,有个光头少年打附近路过,看到少正秋坐在大树底下喝酒,便走了过去。
“咦,这不是秋大哥吗?好久不见。”王默明明知道酒鬼的真实身份,但就是不叫破。
“原来是你。”少正秋抬眼望了一下王默,像是很随意,其实心里很高兴,因为他到这里来,就是要找王默的,“你叫王默吧?”
“是啊。”王默笑道,突然朝少正秋一弯腰,行了一个大礼。
“你这是干什么?”少正秋诧声问道。
“上次要不是秋大哥出手救我,我早就……”
“上次?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吧。我都快忘了。”
“对我来说,这件事一辈子都不忘不了。”
“既然如此,那就坐下来陪我喝喝酒。”
“这个……”
少正秋怕他不答应,忙说道:“能与我席地喝酒的人,你是第一个,就连我最要好的朋友方中新,也没有这等待遇。”
王默暗想:“我当初果然没有猜错,方中新之所以会找我说话,完全是因为这位三少爷。”
“那好,我就不客气了。”说完,王默走到树荫底下,一屁股坐了下来。
“给。”少正秋将酒坛子递给他,显得甚是豪气。
王默是个男子汉,自然不会觉得这种事没什么不对,先喝了一小口,然后喝了一大口,差点呛着。
少正秋见了,哈哈一笑,将酒坛子抢过来,说道:“你酒量如此差劲,还是少喝点。”
“秋大哥见笑了。”王默面色通红。
少正秋盯着他望了一会,忽然笑道:“老弟,你虽然不是美男子,但长得不赖,尤其是光头模样,仔细一瞧,倒给人一种惊羡之感。如果我是个女人,想方设法都要引起你对我的注意。”
王默赧然说道:“与秋大哥比起来,小弟还嫩得很。”
“别说自己嫩,那是小鲜肉。男人就得阳刚些,你瞧我,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这才叫男子汉。”少正秋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什么,叹气道,“其实我这也不叫男子汉,我这是邋遢。真正的男子汉,不应该以貌取人,而是要看做了什么。对吧?”
“对。”王默表示赞成。
“你去刀剑屋的事,我已经听人说了。你当真要离开刀剑山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