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王府(七)议会制度(2 / 2)

雄起澳洲 爱做的事 1185 字 9个月前

如果超出限制,则由高到低,进行筛选。一般是进行评分制,由资产的百分之三十、赋税的百分之五十、年限的百分之二十来构成总分。

对于犯有重大治·安案件、重大 ***** 的商人,则是终身剥夺议员资格。

在西欧,这样的议会制度,已在英国、法国普及开来。所以来自英法两国的商人,对于新山城的议会制度,是非常拥护的。那些大清、暹罗、缅甸、印度、越南等国的商人,虽没听过说。但听到自己能在政事上,有所作为,也都很欢心鼓舞。

毕竟这种议会制度,就是为他们这些商人而设的。一般人,也没这个资格。

虽然成为议员,并不能直接决定新山城的施政方针。但是通过这个议会,议员们可以提出自己对新山城未来的施政建议。然后进行表决,让部分票数高的施政建议,有机会进入新山市长的视线。

在不违反大明宪法的情况下,市长可以通过某些施政建议,让其成为现实。就算没通过,也要给予一定的解释。

如果议员不服,可以继续通过议会,进行辩解。在三次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议会可以申请,让更高一级的镇长介入。

至此,无论镇长同意与否,这件事都会告一段落。

丰绅殷德初次听到这种新颖的制度,很有些不解。因为让满身铜臭的商人,议论国家大事,实在有伤国体。并且商人重利轻义,只顾着自己的利益。很难在国家层面,做出相对理智的决策。

所以他暗暗思索,大明高层,就任由这新山市长的胆大妄为么?

假若他知道,这件事就是由南洋海外领领长南峰一手推动的,就不会觉得新山市长是胆大妄为了。

因为南洋海外领最大的掌权者,就是政务部长南峰。身为内阁决策层的一员,在南洋的地界上,是没有哪个的话语权,能高过南峰。他推行的决策,自然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执行。

也是在南峰看来,大明的政体,早晚会向议会制度转变。

毕竟大搞一言堂,对国家的未来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若是碰上比较有作为的决策者,倒也没什么。但是依照历史的发展脉络来看,有作为的决策者,往往是少数。

那么,就只能未雨绸缪,将相关行政制度,改良到最好。

所以这议会制度,就自然而然的成了首选。

当然,为了避免议会成为议员们争权夺利,互相攻歼的地方。很多配套措施,也要同步实行。

不过现阶段,议会制度还不适宜在大明高层推行。因此南峰就想用新山做试点,看看效果如何。

这样的话,也能通过实践,加深对议会制度的了解。避免日后,问题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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