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 人心(1 / 2)

这黑衣人,身份竟然是风家四子之一,风千绪的二哥,风千问。

风千问,风家四子之中最神秘的一个,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据传说,他觉醒的异能是隐身。

这个异能,算是最顶尖的异能之一了。

所以,风千问,几乎撑起了半个龙组的情报组织。

只要有他在,就没有龙组得不到的消息。

这样强大的异能,简直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然而,异能者都有缺点,越是强大的异能,缺点越明显。

风千问拥有隐身的异能,却一辈子都只能像是一个阴影里的蛆虫,活在不见光的黑暗之中。

他的皮肤,只要被光线照射,就会快速的开始溃烂。

这让他永远,都无法用真正的面目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这也注定了他,不可能成为龙组的下一代继承人,不可能成为风家的家主。

原本,风家四子之中,他的异能仅次于风千绪,又是二哥,轮也该轮到他了。

但可惜,这该死的副作用。

让风千问,就像是一个吸血鬼一样,永远的只能存活在阴暗之中。

他恨!

但却没办法。

这一辈子,从觉醒异能开始,就注定了他永远都只能是一个下位者,听别人的命令行事。

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他拥有千万人羡慕的异能,却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像是一条野狗,吃着残羹剩饭,眼巴巴的等待着施舍。

他不甘心!

他不认命!

谁说人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我风千问,就是要逆天而行!

在这世间,最令人心动的是什么?

不是美人!

不是金钱!

是权力!

只要有了权力,就能拥有一切。

而秦家,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一个仁善懦弱的少年,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风千问几乎是想也没想,就选择了秦家。

这些年来,他为秦老积累财富,组织军队,在海外秘密的营建着属于秦老的势力。

他甚至比秦老都用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这些都是属于自己的。

既然成不了龙组的老大,那我就自立为王,成为整个地下世界的王者。

那多逍遥!

那多快活!

然而

大火之中,风千问的衣服被烧的支离破碎,耀眼的阳光,让他的皮肤迅速的腐烂,血肉被火焰烧的滋滋响。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连秦老都不知道!”风千问不甘心啊,苦心经营了十年,却在最后被这个看起来善良无比的毛头小子暗算了。

“你也说过,我比叶错还可怕,比苏雅还聪明,我只是没有开发出自己的天赋。现在,我如你所愿的开发出了自己的天赋了。

既然你真的这么看好我,就应该知道,以我的心思,想要查到你,是很容易的。

你说的很对,这世界上,真正能和我比聪明的,除了苏雅,也没几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