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确定院线后,接下来要开始进行电影宣传。
在这方面金公主院线本身给不了多少帮助,最多不过是在影院门口张贴海报。
这时代的电影宣传没有太多花活可耍,主题只有两种,电视宣传与报纸宣传。
电视宣传就是剪辑一个电影预告片放在电视上播放。
也就是花钱在电视上像播放广告一样的播放电影片花。
对了,在这时代的香江,电影预告片叫‘电影片花’。
众所周知,打广告很贵,香江几家电视台任意一家想在上面打广告都至少要十万起步,才能播放一周到半月的广告,要不然根本没有效果。
不过凭借着王精的路子,在TVB买半个月的广告应该是问题不大。
第二个路子,就是在报纸上打广告,这个好办,凭他的《诛仙》作者身份,直接去找《明报》就行了。
《诛仙》在《明报》上已经连载一年时间,已经连载到100万字,剧情进入中后期阶段,存稿还剩下50万多字,明报的潘总编为了更长久的利益,把《诛仙》的更新从原本的日刊两章4000字,变成了周刊两章4000字。
这样就能再多更两年,明报的利益最大化,毕竟现像级作品不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