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件可不比以前那些超能力,变种人犯罪,毕竟目击者比较少,可以用煤气爆炸搪塞过去,但是这次事件的范围是整个纽约中央公园,目击者少说也有一万人,说是煤气爆炸,谁信啊?
除了那个怪物以外,弗瑞更关注的是那一副金红色的高科技人形装甲,要说这装甲里面的人是谁,托尼·斯塔克以外他想不出别的人。
“托尼·斯塔克,他在家吗?”
“长官,我们的人没能进入他的家里,他的健康顾问表示晚上五点下班前,托尼·斯塔克仍在家中。”特工看着手中的便携电脑上的报告回答道。
“晚上五点?”弗瑞托着下巴仔细的思考了一番,他越想斯塔克的可能性似乎就越小。
为什么呢?因为洛杉矶与纽约的时差是三小时洛杉矶五点时,纽约将近八点,而高科技装甲出现的时间是晚上九点至十点左右,事件发生的时间在九点左右。
但是从洛杉矶到纽约,坐飞机至少需要十多个小时,即使是装甲的科技水平极高,可以进行长时间超音速巡航,也至少需要五六个小时。
那么住在洛杉矶的托尼·斯塔克是怎么在两小时内飞到纽约的?
“防空司令部是否监测到异常飞行物?”弗瑞询问道。
如果想要在两小时内从洛杉矶到达纽约,只能走太空的路线,在太空,每秒几公里完全不是问题,但是如果想上太空,那么这动静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