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31章 妨碍调查的共犯同谋(1 / 2)

“在普通市民看来,在汽车后座上载孩子,并没有任何问题。”

“确实,所有人都知道要系安全带,但那只是驾驶席的安全带,副驾驶席的安全带也没有强制规定,更别说是后座安全带了。”

“而我当事人阿笠博士的车,恰恰好是没有后座安全带的。”

“但这是通过车检,能够上路的合格车辆。”

“也就是说,我当事人阿笠博士,带着孩子上路时,驾驶着合格车辆。”

“最终的问题就是三个孩子并不是他的,他没有监护,不能决定孩子是不是要用安全带,而是必须给孩子们系安全带。”

“警方认为我当事人阿笠博士,没有尽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给三个未成年人,给道路上的其它车辆,带去了危险。”

“但根据警方提供的笔录,三个孩子的父母,是知道他们的孩子,会跟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出去露营的。”

“换句话说,三个孩子的父母同意,把三个孩子的临时监护权,交给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

“那么,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作为三个孩子的临时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们可以不用安全带。”

“如果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的车,当时是有后座安全带的,我相信警方也不会逮捕他。”

“但他的车上,恰恰本就没有后座安全带,以至于警方认为,他一开始就没有从保护孩子们的角度出发。”

“只是我刚才也说了,那辆车是车检合格的,可以上路的车。”

“实际上,我的当事人阿笠博士作为一个,一辈子都遵纪守法的普通人。”

“由于从来从来没有任何人告诉他,相关法律的变动。”

“他并清楚,未成年人在汽车后座上,需要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