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假定歹徒不会用枪,或者说是害怕了。”
“在开枪的恐惧下,不由自主的继续扣动扳机开下去的。”
“但如果是那样的话,通常来说,会一直把所有子弹都打完。”
“并不是这样,只开四枪就停下来。”
“如此一来,就有了第三个问题。
“子弹壳,为什么在角落里?”
“如果歹徒紧张恐惧到不停的扣扳机,那么在杀了人以后,又怎么会在现场停留?”
“如果说是巧合,那么四枚子弹壳都在角落里,这巧合也太巧了。”
“如果说是歹徒故意的,把子弹壳放在角落里,那么这又是为什么?”
“他既然有时间拣起子弹壳,为什么不拿走?那不是更好?”
“如果说是个慌乱到乱扣扳机的歹徒,他要么慌得直接跑路,要么会把弹壳拣走,甚至连手枪都不会留下。”
“而反过来说,歹徒能够拣起子弹壳,把它们放在角落里,说明歹徒很冷静。”
目暮警部揉脑门,“毛利,你到底想说什么?”
毛利小五郎拉开嘴笑道“目暮警部,我觉得这现场是刻意布置的,歹徒其实枪法很好,第一枪就杀了死者。”
“剩下三枪只是一种掩饰而已,用来迷惑警方的取证和判断。”
“他用慌乱掩饰他的冷静,而这份冷静体在现场留下的手枪和弹壳。”
“没错,歹徒之所以不带着它们,是他没办法带着它们离开。”
“因为歹徒没有下班,不能无故早退,否则只要一查就知道。”
目暮警部愣了,“什么,你的意思是……”
毛利小五郎得意的说道“没错,犯人就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