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文十分认真的打量着李家忠脸庞,紧盯着面部表情每一个细节变化。
只见,李家忠在刹那间的疑惑后,神色很是惊讶,一双瞳孔放大,不可置信的道:“张先生,你知道匪首是谁吗?”
“我不需要知道他是谁,他动了郑先生的货,就是动了我的财路。”
“郑先生花钱请我,为的就是摆平他们。”
张子文还真不知道案犯的名字,也不是很有兴趣知道。
他将决定一个生死的机会交给李家忠,完全是想要借着匪首的人头,攀一攀警队的关系。
总不能一直都靠周明华的老关系吧?
不说周明华是否会一直留在拳头公司,仅是以周明华的年龄来算,关系最密切的那一批人,剩下的职业生涯都已不超二十年。
这二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人脉肯定先用着,但有机会拉拢属于自己的人脉关系,绝不可能轻易放过。
张子文又不是嫌钱多的那种人,少掉一个人脉中间商,自然能多赚一点.
老实说,天天请托周sir的也不像一回事,那些老兄弟看在钱的份上,该帮手的会帮,但真正的大生意光靠钱也买不回来。
有机会给一个总督察做个顺水人情,为乜不做?
不能嫌总督察官小啊!
而且总督察作为警队主任级的最高衔官已经不小。
起码是一个小部门的指挥官,手下至少有几十号人,影响力不一定能出警署,但同辖区内上下级绝对都会卖面子。
且李家忠看起来年富力强,不超过四十五岁,未来是极有可能进入宪委层,拿到警司衔的人。
多问一句话就多出一个朋友。
世界上,没比这更划算的买卖。
李家忠却是吐出口气,看着张子文道:“根据最新消息,匪首的身份是季正雄,70年代偷渡来港岛,最早是做扒手。”
“84年被捕入狱,在狱中结识大圈帮的头目金牙豹,出来后就开始招兵买马,购置军火犯案。”
“86年在一起械劫案中杀害两名警员,今天又有三名伙计因他而死”
张子文点点头:“这种人死不足惜。”
他倒是也听过季正雄的名字,还看过以张子强,季正雄,叶继欢三人为原型而拍摄的电影《树大招风》,但对季正雄的具体资料肯定没警方掌握得详细。
本以为,只是一群挑错目标的蠢贼,现在看来倒是一点来头,可惜,干掉叶继欢之后,拳头公司人员和装备迎来一波大提升,对付寻常劫匪已经游刃有余。
打掉季正雄竟然没有多大挑战性?
正当他认为领悟到李家忠的意思后,没成想李家忠话锋一转,笑着道:“这种匪首当然是要捉活的,更方便警队宣传。”
“明白。”
张子文顿了一下,马上回过味来。
既然活的罪犯更好宣传,那就更有功劳可赚。
李家忠没有选择为三个身亡的伙计报仇,而是选择留下季正雄的小命,不知是尊重法律,还是利益至上,但都充分表面他是一个脑袋清醒,绝不是意气用事的人。
把季正雄留下也不错,将来说不定还有生意。
“这个人有手段,看起来也像有底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