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最好是王老师也在的时候
在众人不同的思绪中,李婉欣继续保持着她稳定的发挥。
被魔鬼特训了那么久,她至少领悟了王子欢百分之65的唱功,嗓子已经大半是王子欢的形状了。
“【火,你是火,是我飞蛾的尽头
没想过要逃脱,为什么我要逃脱
谢谢你给我,一段快乐的梦游
如果我忘了我,请帮忙记得我】”
这一段主歌是李婉欣最喜欢的部分,“飞蛾扑火”这种对爱情奋不顾身的比喻并不少见,但后面那两句“没想过要逃脱,为什么我要逃脱”写到了李婉欣的心坎里。
人生在世26年,从喜欢上阿欢那一刻,她就从来没想过离开他。
虽然他现在看起来有些渣,那李婉欣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
因为王子欢已经融入了她的生命,如果劈开了那不是痛,而是死。
这也是为什么李婉欣不管再怎么生气,都没用分开这种借口威胁过王子欢。
甚至这么年来,她都没有因为不高兴而拒接过王子欢的电话。
李婉欣以往的水平在那摆着,肯定会影响《歌者》的口碑,但他架不住于曼的威逼利诱,最终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邵楠用力的点了点头,两个马尾辫一晃一晃的,“你第二首歌要还是王子欢写的,我肯定赢不了。”
李婉欣刚开始还一阵谦虚的回应,但后来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在那尴尬的笑着。
不过说来有趣,这首歌和《后来》还是同一个作词人,王子欢认为自己挺会端水的。
现场能有这种结果,早在王子欢的意料之中。
我王子欢就是要把李婉欣捧成Supesta。
果然跟她猜想的一样,俞中飞又滔滔不绝的说了几句后,忽然话题就一转,笑道:“婉欣啊,我看王老师已经跟你合作两次了,你们现在是一个公司的吗?”
“王子欢”三个字,如病毒一般瞬间席卷入全场所有人的耳膜中,他们条件反射般的出现了一个想法。
他是香江人,曾经也是位准天王级别的人物,只不过随着时代变迁,也没有什么太好的作品,这些年只能吃老本。
李婉欣可以毫不谦虚的说,她真的是给了阿欢“永不失联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