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出售歌曲版权(2 / 2)

李晨灿自信一笑:“本来唱歌也不是我的主业,所以作为一个独立音乐人是比较符合我状况的!所以,萧先生,这就是我的想法,如果觉得不好,我也不会勉强。”

萧治陷入了思索之中。

哪怕李晨灿要求这样的方式……但耐不住这家伙的歌好听啊!《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那叫一个火爆,如果真正打榜卖钱,那肯定能赚到一大笔钱!而今天这首《朋友》的话,他萧治作为比较敏锐的音乐人,也完全可以预测到这首歌究竟会有多么燃!

既然这样的话,签下来当然是可以的。

所以,他直接说道:“李同学,和你们这种类型的音乐人签约,我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完全将你们的歌曲版权买断下来,我们自己发行,第二种是和你分成,你觉得哪一种方式比较适合你呢?”

李晨灿当然毫不犹豫:“还是分成吧。”他相信《同桌的你》等这三首歌,肯定可以在这个世界闯下名堂,让他获得很多资本,不仅是金钱资本,也有很多方面无形的社会资本。

这些东西都很有用……

“分成……”萧治点点头,他对李晨灿的这个选择并不意外,公司有专门的音乐评估团队,到时候会对歌曲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决定这首歌曲的宣传程度。萧治对李晨灿道:“我们给新人的分成一般都是30%。”

这样的分成的确不多,但也不少。

帝国和前世不太一样……前世的那些音乐公司,并不依靠发行歌曲来赚钱――盗版横行的年代,用发行歌曲赚钱就是天方夜谭!但是,帝国的人民都有着很强的版权意识,他们会自觉维护一首歌的版权。

一首歌打榜的时候也只会提炼出精彩的或者开头的十几秒到几十秒的时间试听,试听之后喜欢可以直接下载,下载是收费的,一般下载一人次根据定价不同,在0.01元到1元之间。

0.01是实在卖不出去,又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完全解禁的歌曲的价格,1元则是天王巨星的歌曲的价格。

这样的的版权分成,还有出了唱片、周边产品之后的分成。

至于一个歌手依靠这个成名接到广告,这些音乐公司就无权参与分成,所以他们给音乐人的分成就是30%。

这是行价……会随着一个歌手身价的上升而调整。

李晨灿沉默了一下,然后点头,几首歌的版权也就暂时出去了,接下来会进行包装,出售!不过,李晨灿在薛飞扬的帮助之下,和薛飞扬确认了自己的歌曲宣传费用最低必须到达普通三流歌手的宣传水平,否则这个合同作废!

这个条款让萧治很为难,但最后还是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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