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B城的第二天,叶妃投的简历有了回音,AOS广告,国际4A级的广告公司。对于叶妃来讲,也就试试而已,毕竟她只是入行没多久的菜鸟。
AOS没有大面积招聘,甚至公开的招聘启事都没发。说来也巧,几个月前她飞洛杉矶时,邻座的男士刚好拿着笔记本在赶一个广告策划,对方在两个方案间纠结时,叶妃提供了点小小的建议。两人都是华人,没想到又是同行,聊起来格外亲切愉快,陈罡得知叶妃有意回国后,热情地提出了邀请,临别还交换了名片。
叶妃也算偷懒了,回国前直接给陈罡发了,请他帮忙给AOS的人力资源部投了简历。近一周都没有回复,她本来已经不抱希望了。
在相对温暖的C市呆了几天,回B城恰逢冷空气来袭,寒风凛冽,冷得人直哆嗦。到AOS后,叶妃脱下帽子,先去洗手间整理好被风吹乱的头发,又给陈罡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心里略有点忐忑,看看时间也不早了,她对着镜子比了个握拳加油的手势,拿起包出去。
洗手间在走廊的尽头拐角,叶妃才刚跨出去,就撞到了人。她盯着摔在地上的手机有点傻眼,忙蹲下去捡:“!”
对方的手比她更快。
叶妃微囧,自己这是什么了,回国后反而成了个冒失鬼,“抱歉,看看摔坏没?我赔。”
摔坏是显然的,某水果手机最新款就这么磕瘪一个角。
男人却只看了眼,一脸漠然,声音都是冷的,“没事。”
“呃,那个……真的不好意思,我可以赔的。这样吧,我赶时间,先给你留个电话……”说着,从包包里翻出便签和笔。
男人微扯嘴角,神色淡讽,转身就进了男洗手间。
叶妃的动作僵在那里。前不久遇到碰瓷儿的,难不成为了弥补她受伤的心灵,这次是个土豪?她要不要等他出来?
又看了眼时间,叶妃决定还是直奔AOS会议室。
面试她的是人力资源部总监,一个衣着考究妆容得体表情严肃的中年女人,重新浏览了遍她的简历,抬头说道:“你的履历很漂亮。”
叶妃微微一笑,她清楚自己的斤两,进入广告业算是半路出家。年轻时没什么职业规划,那时候觉得最大的理想就是追上孟子骁了。高考报专业随便填了还算拿得出手的学科——英语。被迫到美国后,才发现那点英语水平,丢在人堆里根本就是一文盲。算来,也不过机缘巧合进入一家4A做过AE而已,对要应聘的创意更是没有经验。
所幸对方问的问题比较简单,她答得还算漂亮。只是HR全程面无表情眉头轻蹙,叶妃正琢磨着还有什么压轴的刁钻问题时,对方干脆地把简历纸一合,连珠炮似地说:“钱少活多经常加班各种苦逼,你愿不愿意?”
叶妃被这突变的画风震得愣了两秒,弯起唇角笑道:“愿意。”
工作就算这么定下了,过两天正式入职。叶妃从AOS所在的大厦出来,天气依然寒冷,蛋黄儿似的太阳却拨开云层,散发着微弱的光,她不禁对着暖阳笑了。
没走几步接到好友沈略的电话,邀请她晚上去家里吃饭,叶妃回来这么久还没见过他们家唐小宝童鞋,一口答应了。
沈略家在G大附近,很好找。按了门铃,门好像立刻就自动开了,叶妃愣了下,一低头才看到倚着门框扬起小脸看她的男孩。小男孩十分漂亮,正扑闪着大眼疑惑地问:“姐姐好,请问你找谁呀?”
叶妃笑了,半蹲着朝他伸出手,“唐斯磊是吗?你好,我叫叶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