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五章仗剑杀人
连飞逸的剑,并不快,技巧和动作虽然连贯,却也没有所谓的神韵在其中。
严格来说,这只是一种基本的剑术技巧,这是很正常的。作为中段一阶的剑手,连飞逸甚至还称不上“剑士”,这武功之中,自然没有什么神韵可言。
但是比起其他同样是中段一阶的剑手而言,连飞逸的出手和气势却完全不一样,无论是体育学校还是各种民间的剑术道场,教授的都是表演用的剑术。
而连飞逸学的确实地地道道的实战剑术,杀人还是不杀人,这其中的区别非常大。
哪怕大家技巧上一样,也是如此。
颈部中剑的大汉,错愕的回过头来,不可思议的看着收剑侧身跳开的连飞逸,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感到一股倦意袭来。
双腿竟支撑不住,摔倒在地。
动脉被刺,在体内的血压效应下,鲜血从伤口喷出,就算用手压住也没有用。
两秒之内,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头晕目眩肢乏力。
连飞逸一上来就动手,根本不问因由,不打招呼。这种先兵无礼的战斗风格,当然把剩下的两个贼人给打懵了。
其中一个见同伴倒地,眼看就要不活,当即双目圆睁,“大哥!”
连飞逸却是什么话也没有多说,手腕虚晃一招,挽了一道剑花,将剑尖上沾染的鲜血甩开。
刚才那一下刺击,看似简单,但要配合身形步伐,速度和力量的凝聚,手腕的动作和剑刃的着力点,以及对对方动作的预判,全都要一一计算到位。
真正的实战剑法,讲究的是技巧和速度,至于力量,反倒不用特别关注。
因为钢铁远远利于皮肉,只要打中弱点,怎么样都是必杀的结果。
这与刀法完全不同,后者讲究凌厉、狂猛和蛮横,还要利用弧度和拖动来增加创伤面积,这就意味着与敌人的接触时间变长。
而反观连飞逸,一击得手,马上推开三步的距离,防止敌人临死的反扑,同时也是观察剩余的两位贼人。
剑法不适合群战,必须维持短时间的一对一状态,这才是死生之地。
“你是谁!”刚才那个喊出声来的贼人,这时扔下了常士瑞,捏着铁棍就往连飞逸扑来,“竟敢杀我大哥,我要你偿命!”
满脸横肉,体格如熊,粗壮的手臂握着一根不知从拿找来的水管,顶部故意削得锋利,而且还有暗红色的锈迹,看来也是杀过人凶器。
连飞逸一眼就分析出来局势,之所以采取偷袭,完全是因为对方三人力量非常强大。成年人的体格,身上还有着悍匪暴徒的戾气,根本不是言语可以说动的。
倒不如先行格杀那个看起来是首脑的家伙,然后才能想办法救下被绑票的常士瑞,无论怎么不喜欢这个情敌都好,也不能看着他被人绑走。
那汉子的棍棒划过空气,由左至右,向着连飞逸横扫过来。
这种攻击,力道是十足了,但技巧却稀疏得很。连飞逸冷静的判断着,也没有挥剑格挡,而是几下踏步,挪动身子沿着对方攻击的方向游走。
不退反进,居然从侧面穿到了对方的身后,出乎了在场所有人的意料。
这是《基础剑术》中所提到的实战剑法,尽量减少格挡和硬拼的动作,然后利用灵活的身法来突进到对方的视野盲区。
这不是哪一门哪一派的剑术,而是一种基本的剑术技巧,需要剑手的临场判断。
虽然不似张岳丘那种高段剑士的剑法那般快慢相兼,刚柔相含,但连飞逸这一系列动作,竟也十分连贯,显然是经常练习所致。
避开了铁棍的攻击半径,游走到对方身后的连飞逸,立即出剑,刺向大汉的腰身部位,那里是肾脏部位,一旦遭到重创,就会内出血,一样带着致命的效果。
端的是剑随身走,以身带剑,虽然缺少神韵,但起手和落点都如行云流水一般,没有停滞和迟疑。
手、眼、身、法、步紧密配合,就算是有着杀人的残酷意境,竟也显得如此优雅,让人赏心悦目。赵慧欣见了,一时之间,甚至都忘记了这时的危险,看得痴了。
此剑法,行如蛟龙出水,静若灵猫捕鼠,运动之中,杀机森严。
原本还以为连飞逸只是随便玩玩,哪想到是真的下了苦工,而且还是学得古剑法。
这次攻击,不见血花四溅,但对方痛苦的表情,以及无力跪倒在地的动作,就证明了连飞逸的攻击切实有效,非常凌厉。
二话不说,动辄杀人,并且没有丝毫的犹豫和迟疑。
连飞逸握着手中的长剑,剑尖斜指,目光直视最后一人。
杀人这种事,在现实世界还是第一次,连飞逸虽然心中怦怦直跳,但却并不惊慌,也没有恶心和呕吐的感觉。
寒冷的北风中,弥漫着血液的腥气,反而让连飞逸更加清醒。
比起连飞逸的镇定自若,常士瑞就显得很不堪了,打小娇生惯养的他,哪里见过这种真刀真枪的阵势?
看着连飞逸在他眼前动手杀人的可怕模样,心中居然有了怯意,甚至不敢直视连飞逸的目光。被胶布捂着的嘴巴,大口大口的呼着气,身子忍不住颤抖起来。
虽然说也是杀过人,但到底只是强盗,所谓的暴徒,也只是面对毫无反抗能力和反抗意志的人时,才敢于肆无忌惮。
“你……你别国过来!”
一个一米七八的彪形大汉,面对着信步而来的持剑少年,居然步步退后,心中生不起任何抵抗的心思,只是将手中的木棒护在胸前,仿佛这样做才可以让自己心安。
连飞逸一言不发,只是慢慢靠近,步伐看似轻盈,可一旦真的动起来,快若疾风,瞬间就能杀到。神情专注,如同狩猎的野兽一般,握着长剑的右手平稳而有力。
“跪地请降,饶你不死!”
冷冷的话语,如冬日的寒风,刮入人的骨髓。
最后的这名贼人,终于支撑不住,扔下了手中的木棒,跪在地上,大声求饶着。
随后,闻讯赶来的警察也到了,一路响着警铃,穿过围观的人群,逮捕了被绳子困住手脚的贼人。
“队长,你可来了。”
一名穿着玄色警服的现场警察,朝身着褐色风衣的中年敬礼,然后开始驱散围观群众。
被称作队长的,是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人,眼角有着三道皱纹,看着就知道是常年在外,饱经风霜的人。
“现场在哪?”
年轻的制服警察认真的回答着,“就在那,已经封锁好了。”
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察在警局内只有两种,一种是级别很低的巡警,另一种则是坐在办公室里的高级警员。
而负责重大刑事案件的警探,则一般身着便装,这是为了方便展开调查的需要。
“先把记者给我拦住,等现场、证据和目击者都处理好之后,再对媒体公布调查结果。”队长窦元书,是大连市刑警支队的队长,一般发生在市区内部的重大刑事案件,都由他来负责。
“案情资料呢?”他随声问着,但是目光深沉,绝不是那种好糊弄的人。
另一位穿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过来,将初步的现场调查结果交给了窦元书。
“队长,死者是两位在逃的疑犯,有过案底,并且与三件恶性抢劫杀人案件有关。而本案的受害人叫常士瑞,是本市大企业家常子辉的独子,已经初步确认是绑架案。”
“哦,那他们是怎么回事?”